“闹心哥”真闹心了

“闹心哥”真闹心了

3月18日下午2:00,达茂旗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郝某某防疫物资诈骗案在达茂旗法院开庭并当庭宣判。被告人郝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判处罚金10万元,郝某某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CCTV-12社会与法、中国庭审公开网同步网络直播。


“闹心哥”真闹心了

“闹心哥”真闹心了


基本案情:被告人郝某某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在无供货渠道、无口罩、体温枪等防疫物资的情况下,为非法占有他人财物,利用名为“闹心哥”和“专做疑难信贷”的微信在朋友圈发布售卖口罩、体温枪等防疫物资的虚假信息。在骗取被害人武某某、乌某某、龙某某、李某某分别为购买口罩或体温枪而通过微信、支付宝或手机银行转来的共计人民币918570元后,被告人郝某某将手机关机。截至案发,4名被害人均无法联系被告人郝某某。后经调查,被告人郝某某将绝大部分诈骗所得用于网络赌博及挥霍且无法退赔被害人人民币859870元财产损失。

获知该案后,包头市检察院涉疫情防控检察业务指导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时间要求上报案件基本情况,对案件证据、起诉书、出庭预案、公诉意见书等进行指导把关。

“闹心哥”真闹心了

“闹心哥”真闹心了

“闹心哥”真闹心了

达茂旗检察院迅速启动涉疫情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开展提前介入工作,确定由达茂旗检察院检察长尹桂君承办此案。并第一时间组织召开检察机关、公安机关、法院“三长”会议,就本案“侦、捕、诉、审”标准,统一意见。达茂旗检察院先后4次分别就收集固定电子证据、排除非法证据、规范化调取证据、排除共同犯罪等11个方面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完善证据链条,夯实证据基础。


“闹心哥”真闹心了

“闹心哥”真闹心了


达茂旗检察院受理此案后,于当日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和认罪认罚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告知被害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被害人及值班律师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被告人同意本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闹心哥”真闹心了


3月12日,承办检察官在达茂旗检察院远程提讯室,向郝某某逐条解释了《认罪认罚具结书》的内容,再次确认其是否自愿签署具结书。随后,在值班律师的视频见证下,派驻看守所检察室干警将具结书交由郝某某签字确认。


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郝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疫情防控期间,虚构销售口罩、体温枪的事实,通过网络诈骗多名被害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对其违法所得应继续追缴。被告人郝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认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可以依法从轻处罚。达茂旗检察院建议对被告人郝某某判处有期徒刑11年,判处罚金10万元。达茂旗法院全部采纳检察院的量刑建议。


审核:高顺华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