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不是免死金牌了

“未成年”不再是免死金牌了!

近日,四川雅安中級法院依法判決,14歲的未成年人詹某某,因故意殺人被判無期徒刑,同案的兩名未成年人,分別被判處十五年和七年。

2019年3月26日下午,被告人詹某某在被害人胡某某的小賣部購買零食時,發現其包內有百元大鈔,便邀請15週歲的黃某某和張某某,謀劃搶劫。

27日傍晚,三人來到胡的店鋪,詹趁胡不備盜走包內零錢,隨後又與黃一起將胡放倒,張協助,採用扼頸、捂口鼻等手段致胡當場死亡,劫走手機一部、現金400元后逃離案發現場。

司法量刑是維護社會秩序的最後一道防線,也是規範青少年行為的最後威懾底線。

心理學認為,青少年在成長的過程中,既需要關心和愛護,也需要規則和管教。在心理學中,前者叫做容器,往往由母親提供;後者叫作社會的閹割,主要由父親提供。父親要在一個孩子進入幼兒園前,教給孩子如何適應社會化的語言,如何跟上級(老師)打交道。父親要在孩子進入社會前,讓孩子懂得人要有底線的,要遵守社會規則的,要對自己的行為負責任的。

如果社會能更加重視青少年心理教育在生活中實際應用;如果我們的學校能為每一個青少年及其家庭開展實用的心理教育指導,而非走走形式;如果我們的家長能多一點時間瞭解孩子的心理,掌握更多教育方法;如果孩子有更多心理健康有正義感的同伴;如果……如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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