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省人民檢察院關於恢復開放群眾來訪接待場所的通告


貴州省人民檢察院關於恢復開放群眾來訪接待場所的通告

來源 | 貴州檢察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統籌做好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的決策部署,確保疫情防控與檢察服務工作同步開展,結合全省疫情防控應急響應由一級調整為三級的實際情況,省院決定自2020年3月23日起,貴州省三級檢察機關群眾來訪接待場所恢復開放。現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1.請來訪人員須按規定自覺做好防護措施,務必佩戴口罩,出示有效身份證件,配合做好體溫檢測等防控安檢工作。如有發熱或咳嗽等症狀的,一律不得進入來訪接待場所。為減少人員聚集,保障來訪群眾身體健康,暫不接待集體來訪,有相同訴求的,請推選代表反映問題。

  2.請來訪人員自覺遵守來訪和疫情防控的各項規定,服從工作人員指引,做好個人信息登記後,耐心等候,不喧譁、不吵鬧,並與他人保持1.5米以上距離。反映的問題辦理完畢後,請及時離開。

  3.疫情防控期間,繼續提倡通過12309中國檢察網和來信、電話等非接觸式方式反映問題、表達訴求,儘量減少人員流動。

4.我們將認真履職,嚴格按照“群眾來信件件有回覆”的要求,及時認真辦理好群眾反映的事項,切實維護群眾合法權益。

疫情防控期間帶來的不便,敬請諒解。

貴州省人民檢察院

2020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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