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而不养,遗弃幼婴,已经触犯了法律红线!

近日,黄婧律师接受寻情记栏目组邀请,参与分析了一起幼婴遗弃事件。事情是怎么样的呢?今天和大家一起回顾一下。

基本案情

2020年2月16日,衡阳市光辉社区的居民发现了一名赤裸身躯被包裹在一床棉被里的女婴。女婴被弃置于老居民区一条巷子中的木桌上。据医院判断,孩子出生还不到十天,若孩子未被及时发现,后果不堪设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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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A

到底是什么原因导致孩子父母将尚不足月的孩子抛弃在外,不顾孩子安危呢?

遗弃幼婴的事情惊动了整个小区,当地民警接到讯息后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将女婴带回了派出所。可惜的是,襁褓之中没有留下任何信息。民警调取了附近的监控录像,因小区老旧,许多监控设备老化且存在监控死角,最终并没有找到有效的追踪信息。孩子被送上派出所后,社区也联系了当地母婴店给孩子送来了衣物和奶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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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疫情肆虐的冬天,孩子的健康状况如何呢?

找不到孩子的父母,民警们想到需要将孩子送往福利院照顾,福利院表示,因受疫情影响。需要先将孩子送往医院进行新生儿健康检查和新型冠状病毒筛查,开具健康证明后才可接收。

光辉社区主任谭碧莹带寻情记小组工作人员去往了医院,医生表示,孩子因黄疸过高住进了保温箱,肺部虽有感染但已排除了新冠肺炎感染可能。经过治疗,孩子的健康情况已经有所好转,仍在继续观察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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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的就医费用该如何解决?社区又做了哪些工作呢?

在记者们去往医院当日,医生表示孩子的检查治疗费用现阶段已经有九千元左右,光辉社区主任拨通了民政部门的电话,民政部门表示,在新冠疫情期间,在找到孩子的父母之前,市区两局会对孩子的健康检查费用给予全力保障。

同时,社区主任谭碧莹也没闲着,在孩子住院期间,对发现孩子的居民区及附近医院逐个进行了走访对比,遗憾的是,没有获取到孩子的相关出生信息及孩子父母的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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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以后该何去何从呢?

婴儿被抛弃的事情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民政部门也表示,会根据福利院的条件为孩子办好入院手续,孩子进了福利院后,会联合公安部门继续为孩子寻亲,发布两个月的寻亲公告。公告过后若仍未找到其父母,再为孩子申报户口,考虑接受符合条件的社会爱心人士的收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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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婧律师表示,婴儿属于年幼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父母对其负有抚养义务,因遗弃而拒绝抚养,达到了遗弃罪的立案标准。我们知道,弃婴的直接原因多与孩子疾病或父母无能力抚养孩子有关,若能找到小孩父母,父母双方都没有抚养能力的,应与孩子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具有抚养能力的家庭人员协商抚养问题。若整体家庭条件都不具备抚养能力的,根据我国《收养法》,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可以将孩子送养。另外,如果是孤儿,其他监护人也可以将其送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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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案例

基本案情: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康金箭与妻子姜某就生二胎的问题有严重分歧,康金箭强烈反对妻子生二胎。在2017年姜某怀二胎期间,被告人康金箭与妻子多次争吵,姜某坚决要把二胎生下来。2017年9月20日,姜某在湖南省地矿医院生下儿子康某,被告人康金箭于2017年10月4日与岳母谢某一同带出生15天的儿子康某去长沙市雨花区的市中心医院做检查时,以要岳母谢某去挂号为由将其支开,之后驾车将儿子康某带至长沙市开福区,趁四周无人之机将儿子康某丢弃在路边,之后独自驾车离开,致使康某至今未被找到,生死不明。案发后,被告人康金箭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

法院认为:被告人康金箭对于年幼,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儿子暨被害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遗弃被害人,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遗弃罪,应予处罚。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成立,本院予以支持。被告人康金箭能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可以从轻处罚。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三条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康金箭犯遗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一条 【遗弃罪】 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

第四条 下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第五条 下列公民、组织可以作送养人:(一)孤儿的监护人;(二)社会福利机构;(三)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二十八条 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第二十九条 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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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律师执业多年,始终专注婚姻家事法律业务,多年的从业经历,巩固专业知识的同时也积攒了丰富的法律实践经验和诉讼技巧,婚姻家庭是黄婧律师的主要业务方向,主要代理:诉讼离婚,财产分割,争取子女抚养权,离婚赔偿,代写协议离婚文书,代办婚前协议律师见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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