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被查恼羞成怒 咎由自取休怪他人


“酒驾”被查恼羞成怒 咎由自取休怪他人


3月21日下午14时30分许,潞城交警大队史回中队在207国道王曲电厂十字路段,开展酒驾、醉驾专项整治行动。


“酒驾”被查恼羞成怒 咎由自取休怪他人


14时30分左右,一辆银灰色面包车晋D*****自南向北行驶进入民警执勤点,对该车驾驶员检查过程中,发现驾驶员路某(化名)有意躲避民警的查问,民警随即对其进行酒精呼气测试,结果显示其体内酒精含量为60.6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面对民警的批评教育,路某不但不虚心接受,还百般恳求执勤民警放过他这一次,又看到民警不为所动,竟然恼羞成怒,拒绝在行政强制措施凭证上签字。而后,执勤民警依据相关规定,当面向路某宣读了其违法事实和开具的法律文书内容,告知其口头告知即为送达。最终,路某看到耍赖不成,便悄然收下对其开具的法律文书。(来源:长治潞城交警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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