涟水警方处罚4名不落实“淮上通”电子通行证查验工作违法行为人

为深入贯彻“防风险、除隐患、保平安”集中攻坚行动精神,进一步落实“淮上通”查验工作,保障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近期,涟水警方组织警力深入重点单位场所,组织开展了“淮上通”电子通行证查验专项检查工作,先后检查居民小区、医院、商场超市、景区等场所,快速查处4名不落实“淮上通”电子通行证查验工作违法行为人。

高沟派出所

涟水警方处罚4名不落实“淮上通”电子通行证查验工作违法行为人


2020年3月23日21时许,高沟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高沟镇某宾馆前台工作人员李某未按规定对入住人员查验淮上通二维码。高沟派出所依法对李某处以200元罚款,并责令其立即依照规定落实查验工作。

涟城派出所

涟水警方处罚4名不落实“淮上通”电子通行证查验工作违法行为人


3月24日9时许,涟城派出所民警在涟水县人民医院南大门附近对两家药房检查中发现,该两家药房均未按规定对进出人员查验“淮上通”电子通行证,涟城派出所依法对药房经营者胡某丽、张某标分别处以200元罚款,并责令二人立即依照规定落实查验工作。

淮浦路派出所

涟水警方处罚4名不落实“淮上通”电子通行证查验工作违法行为人


2020年3月24日,淮浦路派出所民警在检查中发现,涟水县涟城街道某小区物业未按规定对进出小区人员查验“淮上通”电子通行证。淮浦路派出所依法对该小区物业负责人处以200元罚款,并责令其立即依照规定落实查验工作。

警方提醒:疫情防控期间,凡进出公共场所以及准予复工的商贸服务企业的人员,应当主动扫描、使用“淮上通”电子通行证,配合工作人员查验。相关工作人员要落实好查验的责任,对没有扫描使用“淮上通”电子通行证,或者拒不配合“淮上通”电子通行证查验并测量体温的,工作人员依照相关规定拒绝其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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