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防汛辦發佈關於規範山洪地質災害險村防汛工作的通知

2020年3月6日,防汛處正式印發《北京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關於規範山洪地質災害險村防汛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各有關部門進一步加強山洪地質災害險村(以下簡稱險村)防汛安全工作,切實將各項防汛措施落實到位。

市防汛辦發佈關於規範山洪地質災害險村防汛工作的通知

市防汛辦發佈關於規範山洪地質災害險村防汛工作的通知


市應急管理局黨組書記、局長張樹森同志針對險村防汛工作實際,多次帶隊深入基層開展調研,組織專題會議研討險村防汛工作,在詳細掌握一手資料和廣泛徵求意見建議的基礎上研究制定了《通知》。

《通知》明確規範了險村防汛工作的職責分工、汛前準備、降雨應對、汛後工作等工作任務,對防汛責任制落實、防汛預案制定、應急物資儲備、救援隊伍組建、監測預警發佈、群眾轉移安置、避險宣傳演練等措施提出了具體要求,全面夯實險村防汛工作基礎,堅決築牢基層防災減災救災防線。

下一步,防汛處將按照《通知》要求指導險村開展防汛工作,全面落實防汛責任,強化各項防範措施,加快提升險村自防自救能力,有效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


北京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

關於規範山洪地質災害險村

防汛工作的通知


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委、市水務局,門頭溝區、房山區、昌平區、懷柔區、密雲區防汛抗旱指揮部,有關單位:

根據近年來北京市山區暴雨特點和山洪地質災害發生情況,市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會同有關部門研究確定了山洪地質災害險村作為每年防汛重點關注險村(以下簡稱險村,詳見附件1)。為規範險村防汛工作,切實提高險村山洪地質災害應對能力,有效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現將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防災減災救災和應急管理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堅決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決策部署,堅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工作宗旨,圍繞“不死人、少傷人、少損失”工作目標,以險村防汛工作規範化建設為抓手,全面夯實基層防汛工作基礎,加快提升險村自防自救能力,堅決築牢一線防災減災救災防線,為建設國際一流的和諧宜居之都創造安全穩定的環境。


二、切實履行職責分工

市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負責協助指揮本市涉及險村特別重大、重大山洪地質災害類防汛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協調指導各專項分指揮部、各區防汛抗旱指揮部開展涉及險村較大、一般山洪地質災害類防汛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推動涉及險村應急重點工程和避難設施建設;會同有關方面組織協調險村緊急轉移安置受災群眾、因災毀損房屋恢復重建和受災群眾生活救助;負責組織險村防汛業務培訓、避險演練和應急通信保障工作。


市水務局負責指導、協調險村山洪災害防禦工作,承擔水情、山洪監測,負責洪水預報預警及預防行動工作;指導險村山洪災害應急處置工作。


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委負責險村地質災害防治工作;負責險村地質災害應急救援的應急調查和技術支撐工作;負責指導險村開展地質災害群測群防、專業監測、預報預警及預防行動工作;配合區防汛抗旱指揮部開展險村人員避險轉移工作。


市、區財政和發展改革部門按照事權、財權劃分原則,落實險村防汛設施建設、防汛物資儲備、宣傳培訓演練、汛後水毀恢復等相關資金。


相關區防汛抗旱指揮部負責統籌落實所轄險村防汛工作,組織落實險村防汛責任制、制定險村防汛預案、落實防汛設備設施和物資裝備、落實防汛搶險救援隊伍、開展防汛隱患排查治理、建設避險轉移安置點、開展防汛安全宣傳培訓和避險轉移演練,協調落實相關防汛經費,指導險村做好汛前準備和汛期降雨應對等工作。


相關鎮(鄉)、村負責做好險村汛情險情監測預警、防汛物資儲備、搶險救援人員配備、避險安置點建設、群眾避險轉移和安置救助等具體工作。


三、全面強化防汛任務


(一)嚴格落實防汛責任制。相關區防汛抗旱指揮部要專門明確負責險村防汛工作的主管領導,組織落實區、鎮(鄉)、村三級防汛責任制。險村要成立以村黨支部書記為第一責任人的村級防汛組織機構,將防汛責任和具體防汛任務落實到人。


(二)制定完善防汛預案方案。相關區、鎮(鄉)、村要分別制定相互銜接的防汛應急預案,明確三級指揮機構、防汛職責、監測預警、預警響應、避險轉移、安置救助、防汛物資、防汛隊伍、應急處置等內容;相關鎮(鄉)要制定包含險村防汛責任人和險戶信息名冊,險村要明確轉移路線、避險地點等避險對策,按要求發放防災避險明白卡,告知險戶具體避險信息,做到“一鎮一冊、一村一策、一戶一卡”,切實做好群眾避險轉移工作。


(三)配齊配好防汛設備設施和物資裝備。各險村要根據受威脅程度、山勢溝道基本情況、居民基本構成和居民分佈等情況,按照下列要求配備好防汛設備設施和物資裝備。


1.至少配備一套雨量監測設施。

2.至少配備一部衛星電話(市級配備,險村使用)。

3.至少配備一套預警廣播(含“村村通”廣播),配備一定數量的手搖報警器、手持擴音器、銅鑼、高頻口哨等預警設備設施。

4.至少設置或確定一處避險轉移安置點;在村域重要部位和顯著位置設立一定數量的山洪地質災害警示標誌、避險轉移指示標識等避險設施。

5.適量配備雨衣、雨傘、強光手電筒等保障物資。

6.適量配備被褥、方便麵、餅乾、榨菜、飲用水、應急藥品、醫療救護箱等應急生活物資。

7.適量配備救生衣、救生圈、救生繩等救援裝備。

8.適量配備存貯上述設備設施和物資裝備的儲存箱、儲存櫃等儲存設施。


各險村每年四月底前要落實並完成上述防汛設備設施和物資裝備的配備;要定期檢查上述防汛設備設施完好情況,強化防汛物資裝備保管和養護,確保功能完好;防汛物資裝備應集中存放,嚴禁挪用。


(四)備足備好應急救援力量。各險村要根據受威脅程度,明確應急救援人員,落實應急救援責任,滿足避險轉移和救援工作需求。


(五)全面排查治理防汛安全隱患。各險村要組織開展安全隱患排查,重點排查小水庫、小塘壩、山洪溝道、護村堤、護村壩、學校校舍、涉山涉水景區、民俗戶經營場所、危舊房屋、轉移安置點、轉移道路設施、地質災害隱患點、預警設施、孤老病殘人員住所等防汛重點部位,建立防汛安全隱患臺賬,落實安全度汛措施。


(六)全力做好避險轉移工作。區、鎮(鄉)、村要按照下列“七包七落實”措施做好避險轉移工作。


1.分級明確防汛責任人,做到區幹部包鄉鎮、鄉鎮幹部包村、村幹部包戶。


2.統籌劃分防汛責任區,做到黨員包群眾、單位包職工、學校包學生、景區包遊客。


3.提前部署避險轉移,落實轉移地點、轉移路線、搶險隊伍、報警人員、報警信號、避險設施,老弱病殘人員要提前轉移。


各險村要健全村、組、戶三級聯動機制,明確避險轉移工作任務和責任,做到分片包戶、責任到人,切實做到村不漏戶,戶不漏人。


(七)強化值班基礎設施建設。各險村值班地點要具備降雨情況監視、預警信號發佈和信息上報能力,具備與區、鎮(鄉)防汛指揮機構應急通訊能力;要將本村防汛組織職責、工作制度、值班人員等信息在值班地點牆上公示。


(八)廣泛開展防汛宣傳教育。各險村要通過發放宣傳冊、廣播、宣傳欄等多種方式和渠道宣傳防汛安全知識和避險轉移注意事項,提高村民防災避險意識和能力。


(九)嚴密組織防汛培訓演練。各險村要強化提升村級防汛人員業務能力,積極參加市、區各部門組織的防汛業務培訓,每年至少組織開展一次村級防汛人員業務培訓和避險轉移演練,提升幹部群眾應急避險和自救互救能力。


四、全力做好降雨應對

(一)嚴格落實值班值守要求。各險村要按照“在崗、在職、在責”要求,嚴格執行汛期值班值守制度。在降雨或預警響應期間村幹部必須在崗帶班,24小時保持通信暢通。


(二)及時傳達監測預警信息。各險村要密切關注天氣變化,實時掌握汛情、雨情、水情、險情等信息;要建立村幹部信息傳達包村包戶制度,根據預警信息及汛情發展趨勢,通過廣播、敲鑼、吹哨、上門通知等方式,及時通知群眾避險轉移。


(三)細緻抓好巡查防控工作。各險村要建立巡查制度,強化本村人口排查,及時掌握人員變化情況,加強防汛重點部位巡查。防汛責任人要加強與當地水庫責任人、山洪溝道巡查員、地質災害群測群防員等人員的聯繫,及時掌握災害風險情況,落實防控措施。


(四)嚴格落實降雨應對要求。當預報有強降雨天氣,或接到強降雨應對通知,或啟動暴雨預警響應時,各險村要按照下列要求做好強降雨應對工作。


1.當氣象預報未來24小時內全市有超過25至50毫米降雨,或局地有超過100毫米降雨,或局地雨強超過50毫米/小時,各險村要加強防汛值守力量,包村幹部要進村入戶。


2.當氣象預報未來24小時內全市有超過50至70毫米降雨,或局地有超過200毫米降雨,或局地雨強超過70毫米/小時,各險村防汛責任人要立即組織開展應急準備工作,加強山洪溝道、地質災害易發區、危舊房屋等防汛重點部位的巡查與布控工作,視情況做好群眾避險轉移準備工作。當降雨達到轉移預警標準時,各險村防汛責任人要依據預案立即組織避險轉移,做好群眾安置工作。


(五)快速處置防汛險情災情。當險村出現險情災情時,相關區、鎮(鄉)要及時調配防汛搶險隊伍和搶險物資,第一時間組織搶險救援,全力保障險村群眾生命安全,最大限度降低災害損失。


(六)及時準確報送防汛信息。各險村要及時將汛情險情災情、群眾轉移安置、搶險救援等情況向區、鎮(鄉)報告,必要時可直接向市防汛抗旱指揮部報告。


五、妥善做好汛後工作

(一)切實加強設備設施管理維護。各險村汛後要對所有設備設施進行全面檢查維護,及時排除故障隱患,明確專人管理,確保在來年防汛工作中正常使用、安全運行、發揮作用。


(二)全力推進汛後水毀工程修復。受災險村要及時開展汛後水毀河道、水庫塘壩、護村堤、護村壩、飲水井、供排水設施、損毀房屋、道路、橋樑等修復工作,及時對受損農業、果木、村辦企業等生產生活設施開展理賠重建工作,保證人民群眾正常生產生活。相關區要把險村汛後水毀修復納入財政統籌範圍,確保項目、資金及時落實到位,確保來年汛期發揮效益。


(三)嚴格執行考核獎懲機制。各級防汛抗旱指揮部汛後對在險村防汛工作中表現突出或做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表彰、獎勵;對因思想麻痺、翫忽職守或處置失當而造成重大災害後果的,應當會同相關部門按照有關規定追究責任,情節嚴重的依紀依法嚴肅處理。

六、著力強化保障措施

(一)逐級強化組織領導。各區、各部門、各單位要加強組織領導,嚴格落實領導幹部防汛責任制,在市防汛抗旱指揮部統一領導下,按照職責分工,積極主動履職,確保險村安全度汛。


(二)切實加強部門聯動。各區、各部門、各單位要牢固樹立險村防汛工作“一盤棋”思想,加強上下聯動,強化協同配合,整合優化資源,形成工作合力,群策群力做好險村防汛工作。


(三)全面強化監督檢查。相關區、鎮(鄉)要加強險村防汛工作監督檢查,重點檢查防汛責任制、預案、物資、隊伍、避險措施、隱患排查治理等工作落實情況,保證險村各項防汛工作落實到位。


(四)全力做好安置救助。相關區、鎮(鄉)、村要加強避險安置點建設,做好群眾安置、安撫和生活救助工作,落實各項保障措施,切實滿足群眾基本生活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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