貧困戶遇車禍陷困境 執行員巧執行解難題

家住平江縣上塔市鎮的貧困戶老李遇到了煩心事,他年僅11歲的孫子在上學途中發生了車禍,送到醫院搶救前前後後損失達30餘萬元,老李的兒子、兒媳都在外地打工,經濟並不寬裕,加之肇事者曾某江家庭情況也不好,是剛脫貧的貧困戶,駕駛的是其父曾某強已達報廢標準的摩托車,連交強險都沒有投保,事故發生後,曾家竭盡全力支付了賠償款17萬餘元,餘下的便再無力支付,事故讓兩個並不富裕的家庭都陷入了困境。

起訴到法院後,法院判決曾某江、曾某強賠償損失17萬餘元,判決生效後,曾家一直沒有履行,李家只能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後,平江法院執行局迅速對被執行人曾某江、曾某強的財產情況進行了網絡查控,但未發現可供執行的財產。為徹底查清被執行人的財產情況,執行法官又到被執行人曾某江、曾某強戶籍所在地,與村委會幹部一同上門,對被執行人的財產情況進行調查。經調查,被執行人屬於剛脫貧的幫扶對象,平時靠打工維持生活,為支付賠償款曾家已花光了所有積蓄,還跟親戚、朋友借了不少,目前家裡除了一棟十幾年前建的住房外,再無其他財產可供執行,案件執行似乎陷入了困境。

但執行法官並未因此放棄,調查過程中村幹部反映的一個情況,讓案件執行看到了一絲曙光,被執行人曾某強的堂哥曾某新與其關係很好,一直在外經商,家庭經濟情況較好,如果他願意出面來處理,這事應該能解決好。於是,執行法官前前後後五次上門找被執行人曾某強做工作,向其告知不履行法院生效判決的法律後果,特別是對個人徵信的影響,尤其是被執行人曾某江還很年輕,如果不將案件處理好,對其今後的人生道路會造成很大影響。同時,執行法官還主動找到被執行人的委託代理人,動員他一起做被執行人的工作,解釋相關法律規定。看到執行法官多次上門,對被執行人曾某強觸動很大,他主動找到自己的堂哥曾某新,曾某新聽了情況後,答應借錢給曾某強來履行案件,但是一次要付17萬餘元確實有困難。為此,執行法官又找到了申請執行人,詳細向其介紹案件的執行情況及被執行人的家庭情況,聽了執行法官的介紹,申請執行人同意與被執行人進行和解。2020年3月17日,雙方當事人在各自村委會幹部的陪同下一同來到了法院,經過五個多小時的協商,雙方終於達成了執行和解協議,申請執行人同意被執行人一次性賠償損失9萬元,其餘8萬餘元自願放棄,被執行人曾某強的堂哥曾某新當場將賠償款9萬元支付給了申請執行人,申請執行人向法院申請結案,案件順利執結。

拿到賠償款後,老李握著執行法官的手久久不願鬆開,激動地說:“本來我們對這件事已經不抱希望了,想不到現在能有這樣的結果,謝謝你們,謝謝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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