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電商“買”羅永浩,這步棋“臭”在哪?


直播電商“買”羅永浩,這步棋“臭”在哪?

信奉眼球經濟的當下,“渾身”是話題的羅永浩,具備了很強的商業屬性。羅永浩前腳宣佈進軍直播電商,後腳微博上就出現了無數爆料。傳聞淘寶直播、抖音甚至快手等平臺,要豪擲6000-8000萬簽下老羅。

作為一個“超級IP”,圍繞羅永浩的“炒作”還會繼續。不過,拋開話題價值,僅討論羅永浩入駐電商直播平臺的長期影響來看,是一步具備很多負面影響的“臭”棋。

原因一:直播電商來到“拐點”

3月19日,沉默許久的羅永浩在微博發文,宣佈要進軍直播電商。“看了招商證券那份著名的調研報告之後,我決定做電商直播了。雖然我不適合賣口紅,但相信能在很多商品的品類裡做到帶貨一哥。”

這條微博包含了兩個重要信息,一是直播電商在2019年獲得了爆發式增長,根據該報告提供的數據顯示,2019年直播電商GMV達到了3000億規模,淘寶平臺直播人數一年也增長了180%,2020年的潛力空間很大。加之,包括淘寶直播、京東直播為代表的電商平臺,與抖音、快手為代表的視頻平臺,紛紛進入了戰場,在流量紅利結束的當下,電商直播具備了新風口的很多元素。


直播電商“買”羅永浩,這步棋“臭”在哪?

另一個信息是,目前的電商直播火爆的商品類目,更多的是服飾、化妝品、食品飲料等中低價位的快消品,相比之下數碼、家電、家居等均價較高、購買頻率較低的品類尚未迎來發展。這也是羅永浩自信能做成“帶貨一哥”的底氣所在。畢竟,相比於許多原生網紅,羅永浩的商業活動一直在電子數碼等領域,具備著“IP”差異化競爭的優勢。

正因為這兩個信息,決定了耗巨資簽約羅永浩是步“臭”棋。在流量成本居高不下的2020年,直播電商這一全新的渠道,由於是發展初期,又有幾大互聯網平臺“鼎力支持”,將成為許多品牌商要嘗試一種“零售模式”,“天價”簽約羅永浩將開了一個錯誤的先河,那就是通過購買“IP”,實現直播電商向更廣泛的人群滲透,直接的結果就是拉高品牌商觸達直播電商的成本。

縱觀幾年來直播電商的火爆,一個很重要的因素,是網絡紅人通過平臺流量扶持和個人的影響力,與品牌商合作時擁有極高的溢價能力,優惠是很多人選擇直播購物的一個重要因素。目前來看,即使是頭部網紅,直播賣貨仍然強依賴產品的價格這張牌。

例如,去年化妝品牌蘭蔻曾將全網最低價的折扣給了薇婭的直播間。李佳琦便在直播時要求粉絲“全部給我退貨”、“直接投訴到天貓去”。

直播電商拐點到來,是延續發揚過去折扣+網紅來吸引更多的用戶來刺激消費,還是轉型為借力個人IP+粉絲忠誠度次消費。這是兩條完全不同的路徑,前一條路徑已經證明為成功,後一條路徑短期會帶來效果,長期來看卻會造成直播電商的模式變重。

羊毛出在羊身上,簽約費的成本最終會轉嫁到直播電商的商品上,羅永浩看起來帶動了大眾對直播電商的關注度,以及把直播電商的用戶覆蓋圈層向外擴充,卻打破了原來的“遊戲規則”。簽約模式將打破過去平臺提供流量、網紅提供內容、品牌商提供商品的一種默認的合作模式。

一個羅永浩並沒有太大影響,可如果羅永浩成功,意味著會有更多的平臺選擇豪擲重金來買“IP”入駐,遊戲直播領域巨資搶奪“播主”的現象會在直播電商領域重現。這種引入“外來和尚”的模式會帶動一波增長,可在平臺從戰略投入轉向成果收割期後,就會面臨一個兩難的抉擇。

如果不繼續拋擲重金簽約IP,這些具備一定獨立性的IP會轉換其他賽道或被競品平臺搶去去“牟利”,若持續投擲重金,就會增加直播電商交易的成本。若把成本轉嫁給消費者就會出現市場增長停滯甚至倒退的現象,如果平臺承擔,就會陷入盈利艱難的困局。這是所有參與直播電商的幾大平臺都不想看到的結果,尤其是抖音、快手這些一直在找流量變現的平臺。

若羅永浩失敗,也會帶來兩個惡果。一是,與羅永浩簽約的平臺,會因此連帶著品牌形象受損,羅永浩自帶“嘲諷”屬性,本身就在多個網民圈層裡樹敵,一旦失敗就會引來這些人群的借題發揮,連帶著平臺形象受到波及。二是,在直播電商中,網紅一直是重要的資源,平臺的流量和品牌商折扣商品都是固有存在,網紅作為“廚師”,是盤活整個商業模式的關鍵一環,羅永浩的失敗將會打擊網紅參與直播電商的熱情,平臺力撐的“大V”都不免失敗的命運,中小網紅進行長期投資的信心就更加不足。

在根植於內容之上的直播電商模式中,網紅創作的熱情下降,會直接影響直播電商的繁榮。

直播電商來到拐點,任何的熱點事件都可能影響其走向,羅永浩作為一個“不穩定”的IP,平臺層面的牽手,會給它們帶來非常多的被動。背後支持羅永浩入駐平臺,而非高調的對其支持,是淘寶直播、抖音、快手們目前的最佳選擇。

原因二:羅永浩是話題IP,卻不是好的賣貨IP

移動互聯網讓信息流通呈現著碎片化、高頻化,在這樣的背景下,具備話題能力的人物,是最適應當下信息傳播特質的一種IP。然而,話題IP和賣貨IP之間並不是簡單的等號,在話題和賣貨之間存在一個巨大的鴻溝,那就是對非粉絲人群的影響力能力。

肖戰227事件就是一個很好的警鐘,由於肖戰粉絲向CP粉開火,導致公眾形象中對肖戰的好感度降低。肖戰曾代言某款產品,在肖戰227事件熱度最高的時候,李佳琦直播的時候,就曾下架了這款產品。

明星代言或IP經濟中,粉絲的瘋狂消費一直為媒體所津津樂道,但這種報道更多的是出於故事性和話題性的考慮。明星代言或IP經濟中真正的商業價值,在於它們對非粉絲群體的影響力,任何一款產品都不可能靠某個明星或IP的粉絲購買能力生存。

反觀羅永浩,從手機、電子煙、鯊魚皮的屢次商業行為結果來看,都是話題熱度遠高於產品的銷量,其原因在於他的個人IP符號非常複雜,除了鐵桿“羅粉”和“羅黑”之外,對於大眾而言,羅永浩所經營出來的商業形象,並不討喜,因為無法對非粉絲人群購買行為有太多正向影響,選擇羅永浩作為直播賣貨的網紅,是流量意義大於商業價值。

無論是淘寶直播、抖音、快手,都是國內頂級的流量平臺,本質上它們並不需要羅永浩來“撐場面”。

為何說羅永浩僅僅是一個話題IP,而不是好的賣貨IP呢?主要基於以下幾點因素:

首先,羅永浩“黑”歷史過多;娛樂圈常常發生“人設崩了”的事件,對於一個IP而言,符號化是一個很重要的特徵,一旦某些行為或言論和其“人設”產生衝突,就會稀釋甚至摧毀一個IP。羅永浩由於“口無遮攔”,加之較為強勢的個性,其IP經歷了多次的轉變。若不是屢敗屢戰這一經歷,符合國人傾向於同情“悲劇人物”的這一文化特點,羅永浩的支持人群會比現在更少。

其次,羅永浩個人形象不討喜;我們能夠看到,現在知名度很高的李佳琦、薇婭等職業主播個人形象處在中等偏上的這一區間,個人形象過於驚豔的人,會和消費者之間產生一定的情感距離,個人形象過於不討喜,則無法引起消費者的共情,缺乏共情就很難轉化為消費。

最後,羅永浩職業度不夠;直播電商播主未來將成為一種新興職業,主播職業素養往往也是打動消費者消費的一個關鍵因素。如羅永浩過去力推的TNT工作站,發佈會現場演示中不斷翻車,羅永浩無論當時和後來的表現都很難稱為合格。

名人直播賣貨時會引來很多圍觀者,職業度不夠,意味著內容並不能打動“觀眾”消費,這也是許多明星參與直播賣貨,最終銷量慘淡的原因。

去年下半年,王祖藍曾在直播間中嘗試賣貨,雖然觀看量高達42萬,而在開播6分鐘的時候,只賣了66盒。

關於明星直播帶貨,李湘也失手過。直播賣奶粉,只賣出去77罐。後來又直播賣貂皮大衣,同樣一件也沒賣出去。有名氣,少了賣貨的職業度,同樣很難實現流量的轉化。

總而言之,作為話題屬性很強的羅永浩,並不是一個很好的賣貨IP。這也解釋了,為什麼直播電商最火的2019年,真正做好這件事的仍然是職業直播。

相比於網紅,明星的時間成本很高,因此很難拿出更多的時間去打磨直播賣貨中的話術、促銷節奏和肢體語言,僅僅具備流量屬性,沒有職業度,並不適合直播賣貨。

原因三:第二曲線依賴“中小”網紅的成功

零售歷來是“效率”為王,頭部化的直播電商是平臺運作的結果,就像雙十一造節一樣,更多的是為了製造話題,就直播電商長期發展而言,中小網紅的成功才是該模式能否實現大眾化的一個關鍵因素。

招商證券報告數據顯示,2019年天貓“雙11”當天,薇婭、李佳琦與第三名之間的差距呈現出明顯的斷層。淘寶直播中,帶貨能力前10的KOL佔據了機構大盤75%的流量和80%的成交額。

與之伴隨的是,品牌商在和超級網紅合作中處在不利地位,除非是清理庫存這樣的短期促銷,或是基於品牌傳播考慮的“打新品”,頭部化的直播電商在效率層面並不具備優勢。

直播電商相比於傳統電商或社交電商等模式,其最大的特點在於補足了電商模式中非計劃性購物的比例。主流電商中,無論是用戶通過搜索觸達商品,還是平臺根據“千人千面”主動推薦商品,用戶在打開電商App前已經確定了消費意向,這就是計劃性購物。

而直播電商的重要特點,在於每個用戶打開直播前並沒有特別明確的消費計劃,是通過播主視頻內容的影響,繼而產生了消費意願。

根據2019尼爾森社交電商深度研究消費者調研數據顯示,82%線上購物用戶有非計劃性消費行為,其中61%用戶的非計劃性購物源於周圍好友推薦,其次是朋友圈產品鏈接,通過社交裂變產生非計劃性購買。

這也是直播電商被稱為社交電商新時代的一個重要原因。

相比之下,頭部網紅的存在是和非計劃性消費購物相違背的。為了能夠銷售出更多的商品,抽取更多的佣金,她們更關注於商品的折扣、商品的品牌和商品的大眾屬性。比如薇婭、李佳琦背後都有專門的選品團隊,從他們直播間過去的賣貨特點來看,注重於質量好、價格低、需求大、輕售後的產品。

並不是說,這些頭部網紅選擇了具備這些特質的商品,而是擁有這些特質的商品,更適合直播電商這種形式,李佳琦和薇婭的“爭鬥”,就是出於維護自己賣的產品價格更低這一IP屬性。

就像微商最開始賣的最火的是面膜一樣。從拼多多後來的崛起來看,社交電商的爆發,仰賴於拼團模式,讓微信上流通產品呈現出了多元性,僅僅靠一兩款暢銷的產品,帶不動一個產業整體層面的發展。

對於頭部網紅而言,為了價值最大化,必須選擇更能夠產出GMV和佣金的商品。同樣,羅永浩作為一個IP,在售賣產品時,要考慮直播電商受眾的特點,個人IP的特點,加之宣傳和盈利的需要,又要考慮GMV和佣金等多個因素,無論是賣數碼產品還是其他商品,符合條件的並不多。也就是說,頭部網紅的存在,會讓直播電商的中所銷售的商品組成越來越窄。

反觀,中小網紅數量規模大,在與主流商品的溢價能力上遠遠弱於頭部網紅,因此必然會和頭部網紅形成差異化的選品策略。在非計劃性購物中,個性化商品更適合這一模式,也就說中小網紅能否在直播電商生態中立足,關乎著其能否真正的從一個風口成長為成熟產業。2020年作為直播電商的拐點,是讓頭部網紅做大,還是助力中小網紅的潛力釋放,決定了其未來幾年走向的趨勢。

也就說,2020年各大直播電商平臺,最該做的事是扶持中小腰部網紅,選擇羅永浩就會發出一個不利的信號。

羅永浩是互聯網時代,平民話語權釋放的一個特殊產物,特立獨行讓其成為諸多話題的中心,大家喜歡的不是這個人,而是他身上所具備的話題。從羅永浩近幾年行為中來看,他並沒有意識到這一點,加之他不節制的開發個人IP的商業價值,以及強烈的個性影響了其在商業素養上的成長。

導致其話題屬性越來越強,可在商業上的價值不斷下滑。如今,羅永浩“花”落哪家平臺尚屬未知。雖然他是個很好的話題人物,就直播電商平臺的長期追求而言,雙方並不能擦出好的火花。擁抱羅永浩帶來的眼球價值,遠遠低於其帶來的商業負面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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