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男子深夜“电网”捕鱼时“落网”

神州瞭望网讯(记者曹晓霞 通讯员 柏惠鑫 周继坤)两男子因嘴馋想弄点吃野刀鱼吃,遂铤而走险。没想到两人结伙在凌晨偷偷使用“电网”捕鱼时被公安机关当场被抓。


两男子深夜“电网”捕鱼时“落网”


3月24日凌晨1点许,江苏省大丰区公安局白驹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称:在该辖区一河道内有两人正在电捕鱼。白驹派出所民警第一时间出警,现场看到有一名男子在撑船,另一名男子正在使用电捕鱼工具进行电捕鱼。待船只靠岸后,民警将两名男子当场抓获,并现场查获了5斤左右渔货物全部放生。
据撑船男子小峰和捕鱼男子小星交待,他们只是在案发当天晚上,两人嘴馋想吃野刀鱼,抱着侥幸心理在双方微信联系后,便带上捕鱼工具驾船到案发水域进行电捕鱼。
根据《治安处罚法》第三十七条相关规定:“未经批准,安装使用电网,或者安装、使用电网不符合安全规定的”的相关规定,民警对两名违法嫌疑人给予了严肃的批评和教育,并依法进行了处罚,没收了非法电捕工具和渔货物。两名违法嫌疑人对自己的违法行为表示后悔并认错,服从公安机关处理。
在此,办案民警提醒:非法电捕鱼使用的工具大多为超高压装置,电压普遍超过1kv,有效半径可达30米,所及之处不论大小鱼种全部电死,遗留的生物尸体在水中逐渐腐败变质,导致水域的水体变坏变质,进一步加速水域鱼虾绝迹。然而,少数不法分子通过自制高压设备进行电捕鱼,既触犯了禁捕规定和法律法规,也影响自身和他人安全。操作人员稍有不慎就会触电,引发溺水死亡。如果在水上风景区、公共开放水域实施非法电捕鱼,还将对他人的人身安全造成威胁。因此,非法电捕鱼,既破坏水生态,又违法危险,希望广大群众要自觉抵制电捕鱼,不经销不购买相关器具,共同保护水域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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