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蔡縣人民法院高效辦案獲當事人稱讚

駐馬店日報訊通訊員 李徵光

)“李法官,你辛苦了!沒有想到你們法院現在辦案這麼方便,線上就能調解好!前天才立案,今天事情就處理好了!”原告展某與被告趙某在交接完現金和“三金”後連聲稱讚。2020年3月18日上午,新蔡縣人民法院澗頭法庭通過電話、雲間網上庭審成功調解一起離婚糾紛案件。當日下午,在承辦法官的主持下雙方就按調解協議內容交接了現金20000元及“三金”( 金戒指1枚、金耳釘1對、金項鍊1條)。

原告展某與被告趙某於2016年底經人介紹相識,2017年農曆正月份按照農村習俗舉行結婚典禮,同年3月3日辦理結婚登記手續。趙某婚前接收展某見面禮、看家禮等彩禮款101400元。雙方婚後共同生活不久因為性格不合等原因便分居生活至今,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無奈,展某起訴要求離婚,並要求趙某退還全部彩禮款。



該案受理後,承辦法官通過電話聯繫瞭解到雙方均同意離婚,主要爭議在於彩禮款和女方個人財產的處理。雙方共同生活時間短,且展某及家人因為彩禮的問題多次與趙某及家人發生爭吵,為此派出所也多次出警。為了有效的化解矛盾,承辦法官給雙方進行了普法教育,同時又結合法庭審理的真實案例談矛盾化解的重要性,經過多番溝通協商。最終,雙方當事人接受了法官提出的財產調解方案,即趙某退還展某現金20000元及“三金”(金戒指1枚、金耳釘1對、金項鍊1條),趙某放棄追要個人財產。隨即雙方通過雲間網上法庭達成了調解協議。


協議達成後,在承辦法官的敦促下,下午雙方準時按照約定來到法院大門口,按照疫情防控的要求當事人測溫消毒後,首先對現金進行了交接,鑑於“三金”檢測的專業性,為了消除當事人思想顧慮,承辦法官又安排專人與雙方當事人一起先後到兩家金店現場檢測,在確認材質後才對“三金”進行交接。該案的處理既有效的化解了當事人之間矛盾,又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果,獲得了雙方當事人的一致稱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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