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朋友合夥買房,登記在朋友名下,雙方籤個協議,受法律保護嗎?有何依據?

玻璃CEO


非著名胡見榮律師專注房產糾紛實務,由我來給你最接地氣的解答。

首先,房子作為不動產,權屬登記證書具有對外公示的效力。也就是說房產證是證明房產所有人的強有力的證明,任何人看到本人持有房產證,都有充分的理由相信這就是他的房子。

如果合夥買房登記在朋友名下,會有很大的風險。第一,你的朋友甚至可以不經過你的同意單方自行處置該房產;第二,房產登記在你朋友名下,他若與他人發生經濟糾紛,第三人通過不動產查詢,完全可以對他名下的這套房產採取查封保全措施;第三,有可能與他的配偶、父母、子女之間產生爭議,例如他突發意外發生財產繼承時。等等

雙方間簽訂協議,只能在你們雙方內部之間產生效力,一般情況下,第三人不可能知道你們合夥買房的事實,私下的協議約定還是不能對抗不動產證書的公示效力。只要相關第三人是不知內情的善意第三人,你就難以用內部協議來對抗。

既然是合夥買房,一般情況下會各自出資多少錢共同購買,我建議雙方間根據出資比例,對房產可以辦理按分共有的共有證。

如果實在不能辦理共有證的,再考慮雙方簽訂內部協議,協議更應該注重如何防範以上風險以及萬一出現上述風險如何保障自己利益。


非著名胡見榮律師


和朋友合夥買房,產權登記在朋友名下,雙方簽了協議。一般來說,在法律上是受保護的,雙方的協議對雙方有約束力,但不能對抗不知情的交易相對人。具體置業意見分享如下,供參考。

第一、相關不動產法律規定及解讀

01、不動產法律規定

根據《物權法》的規定:

①不動產物權的設立,應當依照法律規定登記。物權自依法登記時生效,未經登記的,不發生效力,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②不動產權屬證書是權利人享有不動產權的證明;不動產權證記載事項應當與登記簿一致。權利人、厲害關係人認為登記簿記載事項有錯誤的,可以申請更正登記。

③當事人之間設立物權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規定或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自合同成立時生效;未辦理物權登記的,不影響合同效力。

02、如何解讀法律規定?

基於法律上述規定,你們之間的合夥買房,有以下法律解讀:

①合夥買房屬於依照民事法律行為取得物權,應當依法登記才能取得物權,非經登記程序,無法取得物權。

②合夥買房,雖然協議約定是共同出資購買,但只登記了朋友的名字,視為客觀購房行為與登記行為存在不一致。

如你認為有必要或者有危險發生,可以向不動產登記機構申請更正登記;在提交證據材料後,如登記機構認為登記確有錯誤,可以主動予以更正登記。

③雙方簽署的合夥協議自成立時生效,《合同法》規定的無效、可撤銷情形除外;房子產權未登記你的名字,不影響你們之間協議的效力。

第二、結合法律規定,如何評價你和朋友的合夥買房行為?

01、客觀事實固定

你和朋友合夥買房,簽了一個合夥買房協議,但在產權登記時,只寫了他一個人的名字,沒有寫你的名字。

現在你想知道這是否受到法律保護?

02、就客觀事實的具體分析和評價

你們這個事情和借名買房具有相似性!

小菜認為:

①合夥購房協議

如無法定無效或可撤銷、效力待定情形,購房協議自成立時生效,受法律保護,在雙方之間具有法律約束力。

是否確實如此?需要具體審查協議內容方可確定。

②房屋產權

未經依法登記,你對房子不享有產權,也就是你對房子不享有所有權,你的產權利益不受法律保護。

一句話:你們雙方籤的協議是有效的,受法律保護;但你對房子不享有產權,不受法律保護。

第三、像你們這種情況,實踐中可能會出現哪些風險?如何預防?

小菜在本節為你提出三點個人意見:

01、實踐中可能出現哪些風險?

通過上面的分析可知,你的協議利益是受到保護的,但不動產基於公示和公信原則,未經登記,你對房子的產權不生效,不受保護。因此,會有如下風險:

①朋友獨自處分,你控制不了

由於產權登記在朋友名下,基於公示和公信原則,不管是房管局,還是交易相對人,都有足夠的理由充分相信朋友就是房子的產權人,可以放心交易。

那麼,朋友擅自、獨自處分房子,你是無法控制的。

②朋友負債,房子被債權人處分,你的產權利益會受損

房子產權登記在朋友名下,朋友對外負債,房子作為其名下的財產,存在被其債權人查封、扣押、拍賣的風險。

一旦出現這類風險,你無法阻止,你的房產利益將受到損害。

③可能會陷入產權糾紛

如果朋友已婚,婚後取得的財產一般會認定為共同財產,萬一朋友離婚,對方又不知情,還以為是杜撰一個產權人出來騙她,在這種情況下,離婚產權糾紛往往在所難免。

④可能存在繼承產權糾紛

更麻煩的就是萬一朋友遭遇意外事故生亡,家人對這個房子的合夥購買情況不知情,到時候朋友的繼承人不認這個協議,那出現產權糾紛的概率就很大。

⑤抵押融資行為無法控制

要是你朋友資金緊張,想用房產抵押融資,跟賣房子一樣,他是可以獨自搞的,你也控制不了,而萬一他拿到貸款後,捲款跑路,或者欠款不還,你是繼續投錢贖證救房子,還是任由房子被銀行查封、拍賣?

02、如何預防這類風險?

由於產權登記成對方的名字,你跟他之間只有協議,這種情況下,債權不能對抗物權,個人協議也不能對抗律法規定,則預防風險都只是相對的,達不到絕對化解。

①將房產證等房產全套資料保管在你這裡

一般來說,房產的憑證和資料在你這裡保管著,對方要賣房子或抵押房子,都有現實操作層面的難度。

當然,“有矛就有盾”!對方也能通過掛失補辦化解,但需要時間,你可以多加註意。

②選擇合適的時機,將合夥買房的事情讓對方配偶、家人都知道這個事情

讓對方的家人都知道這個事情,能簽字確認的最好,則不管是對方離婚,還是出現意外事故,你屆時主張權利都更好些。

第四、萬一出現極端情況,如何救濟?

雖然已經做了積極的預防,但還是無法阻止極端情況的發生,那想辦法維權就是不得不做的事情。

01、申請更正登記

在即將或預感到風險可能發生時,可以向房管局提交證據材料,申請更正登記,把自己的名字加上去,並將產權登記類型更改為按份共有。

也就是說,按照出資購房比例約定產權登記份額。

02、及時主張權利、及時維權

不管是擅自賣房,還是擅自抵押,抑或對方負債累累,出現了不可預測的風險和情況,及時向交易相對人、不動產登記機構、人民法院主張自己的合法權益,不要拖。

合夥買房,產權只登記了對方的名字,協議是受到法律保護的,但產權利益難以得到有效保護!基於這個法律特點,你的產權風險難以避免,建議在仔細閱讀小菜意見的基礎上,自主決策,合理選擇應對措施。


房壇法菜


必須受法律保護啊,就好比你和朋友合夥做生意,工商註冊100%你的股份,但是你們私下有協議,各佔50%。這就股權協議,也是受保護的。

所以,房產是固定資產,如果你跟朋友合夥買下,那就好比做生意。

既然是生意,協議內容一定寫清楚產權分配,將來或有一方退出如何決定,以及將來收益和虧損情況劃分,房產最終處置權應該如何,等等,可以參照股權分配協議內容擬定內容。

希望回答對您有幫助!


二馬聊房


一般是受法律保護,但是風險巨大。

你們籤的協議僅對協議方有約束力,不能對抗外部行為。

第一,在需要對房屋進行處分時,房屋過戶的主動權掌握在你朋友手中,你的訴求很難實現。

第二,即使你朋友認可,但如果其陷入債務糾紛,債權人申請保全,也可能導致房屋被查封。

第三,如果你朋友將房屋轉讓給“善意第三人”,你的部分房子很可能打了水漂。


《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17條規定:“不動產權屬證書是權利人享有該不動產物權的證明。不動產權屬證書記載的事項,應當與不動產登記簿一致,除有證據證明不動產登記簿確有錯誤外,以不動產登記簿為準。”

蘇州宣超群律師


親兄弟明算賬,牽扯到利益還是走一些正規的流程好,避免以後扯皮兄弟沒得做。建議帶上資料和協議去公證處做個公證,公證之後協議就具有了法律效益。


英領房產資金專員


說個例子,十年前合夥買的房子,落在一個人名下。現在房產增值了,目前在打官司。估計能夠拿回本錢略有盈利。所以不是自身有特殊原因名下不能有資產,千萬別被人騙資產落在別人名下。


影翼PDX


既然是合夥買,為什麼不登記兩個人的名字?


手機用戶58151305238


內部協議只對你倆之間有效,對第三方沒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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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合法的話,受法律保護


劉強律師


籤協議受法律保護,但是要防範道德風險。有一些問題需要注意:

1,房子登記在你朋友名下,法律上就是你朋友的房產,你無權處置,朋友處置你也無權干預。如果發生糾紛,協議不成,就需要到法院訴訟解決,根據你們之前的協議約定,是分錢,加名,轉讓等。

2,如果你朋友私下把房子處置了,攜款離開了,你就會有相應的損失。

3,如果簽訂協議,要約定好,出資額,各自所佔房產比例,房產的處理方式,分配方式,協商不成的處理方式,另外協議做好做公證,增強法律效力,你也要保留你自己的出資證明以備將來產生糾紛時用。

4,總的來說這種方式風險較大,不建議這樣處理,還是按照各自出資額將份額標在房產證上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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