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愛玲:喜歡錢,因為沒吃過錢的苦


張愛玲:喜歡錢,因為沒吃過錢的苦


不知道“抓周”這風俗是否普及各地。我週歲的時候循例在一隻漆盤裡揀選一件東西,以卜將來志向所趨。我拿的是錢——好像是個小金鎊吧。我妨姑記得是如此。還有一個女傭堅持說我拿的是筆,不知哪一說比較可靠。但是無論如何,從小似乎我就很喜歡錢。我母親非常詫異地發現這一層,一來就搖頭道:“他們這一代的人……”我母親是個清高的人,有錢的時候固然絕口不提錢,即至後來為錢逼迫得很厲害的時候也還把錢看得很輕。這種一塵不染的態度很引起我的反感,激我走到對面去。因此,一學會了“拜金主義”這名詞,我就堅持我是拜金主義者。

我喜歡錢,因為我沒吃過錢的苦——小苦雖然經驗到一些,和人家真吃苦的比起來實在不算什麼——不知道錢的壞處,只知道錢的好處。

在家裡過活的時候,衣食無憂,學費、醫藥費、娛樂費,全用不著操心,可是自己手裡從來沒有錢。因為怕小孩買零嘴吃,我們的壓歲錢總是放在枕頭底下過了年便繳還給父親的,我們也從來沒有想到反抗。直到十六歲我沒有單獨到店裡買過東西,沒有習慣,也就沒有慾望。

看了電影出來,像巡捕房招領的孩子一般,立在街沿上,等候家裡的汽車伕把我認回去(我沒法子找他,因為老是記不得家裡汽車的號碼),這是我回憶中唯一的豪華的感覺。

生平第一次賺錢,是在中學時代,畫了一張漫畫投到英文《大美晚報》上,報館裡給了我五塊錢,我立刻去買了一支小號的丹琪唇膏。我母親怪我不把那張鈔票留著做個紀念,可是我不像她那麼富於情感。對於我,錢就是錢,可以買到各種我所要的東西。

有些東西我覺得是應當為我所有的,因為我較別人更會享受它,因為它給我無比的喜悅。眠思夢想地計劃著一件衣裳,臨到買的時候還得再三考慮著,那考慮的工程,於痛苦中也有著喜悅。錢太多了,就用不著考慮了;完全沒有錢,也用不著考慮了。我這種拘拘束束的苦樂是屬於小資產階級的。每一次看到“小市民”的字樣我就侷促地想到自己,彷彿胸前佩著這樣的紅綢字條。

這一年來我是個自食其力的小市民。關於職業女性,蘇青說過這樣的話:“我自己看看,房間裡每一樣東西,連一粒釘,也是我自己買的。可是,這又有什麼快樂可言呢?”這是至理名言,多回味幾遍,方才覺得其中的蒼涼。

又聽見一位女士挺著胸脯子說:“我從十七歲起養活我自己,到今年三十一歲,沒用過一個男人的錢。”彷彿是很值得自傲的,然而也近於負氣吧?

到現在為止,我還是充分享受著自給的快樂的,也許因為我於這還是新鮮的事,我不能夠忘記小時候怎樣向父親要錢去付鋼琴教師的薪水。我立在煙鋪跟前,許久,許久,得不到回答。後來我離開了父親,跟著母親住了。問母親要錢,起初是親切有味的事,因為我一直是用一種羅曼蒂克的愛來愛著我母親的。她是位美麗敏感的女人,而且我很少機會和她接觸,我四歲的時候她就出洋去了,幾次回來了又走了。在孩子的眼裡她是遼遠而神秘的。有兩趟她領我出去,穿過馬路的時候,偶爾拉住我的手,便覺得一種生疏的刺激性。可是後來,在她的窘境中三天兩天伸手問她拿錢,為她的脾氣磨難著,為自己的忘思負義磨難著,那些瑣屑的難堪,一點點的毀了我的愛。

能夠愛一個人愛到問他拿零用錢的程度,那是嚴格的試驗。

苦雖苦一點,我喜歡我的職業。“學成文武藝,賣與帝王家”;從前的文人是靠著統治階級吃飯的,現在情形略有不同,我很高興我的衣食父母不是“帝王家”而是買雜誌的大眾。不是拍大眾的馬屁的話——大眾實在是最可愛的顧主,不那麼反覆無常,“天威莫測”;不搭架子,真心待人,為了你的一點好處會記得你到五年十年之久。而且大眾是抽象的。如果必須要一個主人的話。當然情願要一個抽象的。

賺的錢雖不夠用,我也還囤了點貨,去年聽見一個朋友預言說:近年來老是沒有銷路的喬琪絨,不久一定要入時了,因為今日的上海,女人的時裝翻不出什麼新花樣來,勢必向五年前的回憶裡去找尋靈感。於是我省下幾百元來買了一件喬琪絨衣料。囤到現在,在市面上看見有喬琪絨出現了,把它送到寄售店裡去,卻又希望賣不掉,可以自己留下它。

就是這樣充滿了矛盾,上街買菜去,大約是帶有一種落難公子的浪漫的態度吧?然而最近,一個賣菜的老頭稱了菜裝進我的網袋的時候,把網袋的絆子銜在嘴裡銜了一會兒。我拎著那溼濡的絆子,並沒有什麼異樣的感覺。自己發現與前不同的地方,心裡很高興——好像是一點踏實的進步,也說不出是為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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