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廠裡讓員工刪除手機上的抖音,頭條,快手之類的軟件,不刪除就罰款,請問這合理嗎?

平凡如我v


這樣是不對的,有侵犯人權自由的嫌疑,這是管理者的責任,怕員工玩手機不做事,你可以上班時間統一地方放手機,也可以經常巡視,查到可以重罰,但不可以一刀切,你管理層不喜歡娛樂類新聞類APP,就這樣強迫下屬刪掉!你這是寒了大家的心,這樣的廠子註定是走不遠的,建議管理者去學習一下,河南許昌(胖東來)商超的管理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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