鄰水法院制定《院機關差旅伙食費和市內交通費收交實施細則》

近日,鄰水縣人民法院根據省財政廳、機關事務管理局以及上級法院的相關文件要求,制定了《鄰水縣人民法院院機關差旅伙食費和市內交通費收交實施細則》,以便進一步規範法院機關差旅伙食費和市內交通費收交管理。

細則明確規定出差人員領取伙食補助費及公雜費的範圍及費用標準、法院機關食堂收費標準、法院交通工具的收費標準與伙食費、公雜費的報銷依據等內容。

該細則的實施,有利於規範食堂用餐及車輛使用管理,減少浪費,節約資源,讓伙食費、交通費管理有規則可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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