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財政部的歷史沿革

王丙乾文

組織機構上加強農業稅隊伍的建設。新中國成立初期,中央人民政府財政部有一個專門對口農村工作的司,稱為農業稅司,“文化大革命”後期,農財司恢復了建制,農業稅工作集中於農財司內一個處管理。1987年開始,從組織機構上加強農業稅隊伍的建設。

新中國成立初期,中央人民政府財政部有一個專門對口農村工作的司,稱為農業稅司,“文化大革命”後期,農財司恢復了建制,農業稅工作集中於農財司內一個處管理。1987年開始,財政部農業稅徵收管理局組建成立,全國財政系統農稅徵管機構也相繼成立。後來中央、地方財政實行分稅制,農業稅機構在中央併入國家稅務局編制內,在地方均併入地稅局系列。2006年農業稅正式取消,儘管此時我已退休,但聽到這個消息,我倍感欣慰。

健全稅務機構,充實稅務幹部。

1967年,財政部稅務總局被撤銷。1975年初,在李先念的關心支持下,被撤銷長達八年之久的財政部稅務總局終於得以恢復。1988年5月3日,國務院公佈了改革以後的國務院直屬機構系列,將財政部稅務總局升格為國家稅務局,由財政部歸口管理。1993年4月19日,國務院在機構改革中將國家稅務局改名為國家稅務總局,升格為國務院直屬機構,並於年底升為正部級。

不斷進行預算管理創新。

新中國成立之初,我進入財政部工作時,主計處(預算司)的人不多,才60來人。在我任財政部部長時,已經達到了150多人,號稱小財政部。當時,財政部有句玩笑話,說“累在工交、死在預算”,雖然是玩笑話,但也反映了預算管理責任分配上的一些現實。

財政部從預算司剝離出相關業務後,相應成立了地方預算司(分管地方預算管理)、綜合計劃司(分管預算外資金的預算管理)、債務司(分管國際國內債務預算)、國庫司(分管預算資金的撥付)等內部機構。

加強國有資產管理。

1988年全國人大召開後,國務院就開始醞釀成立國資局。我向國務院領導談了自己的意見,國有資產的管理還是應由財政部來管。我的理由是國家的錢要財政來管,國家資產財政部也應該管。於是國務院最後決定設立國有資產管理局,作為國務院的直屬機構,由財政部歸口管理。1988年3月,經全國人大七屆一次會議批准,同意成立國家國有資產管理局。這是當時國務院機構改革中唯一新增設的政府部門,也是中國第一個專職從事國有資產管理的政府職能機構。

中國人民建設銀行的發展及作用。

1954年10月1日,中國人民建設銀行正式成立,總行設在財政部系統內。

從1958年6月起,建設銀行的垂直管理被取消,總行改為財政部基本建設財務司,對外保留建設銀行的名義。1962年3月,經國務院批准,財政部發出《關於恢復建設銀行機構加強領導的通知》,這是建設銀行第一次重新恢復建制。

在“文化大革命”中,建設銀行被視為“修正主義產物”,受到批判。很多地區未經批准就以“破舊立新”為名,摘掉建設銀行的招牌。1970年,財政部軍管會、中國人民銀行軍代表向國務院建議把建設銀行併入中國人民銀行,基建撥款由財政部確定計劃指標,其他業務由中國人民銀行辦理。各地建設銀行第二次被撤銷。

1972年4月,國務院批轉了我們的《關於恢復建設銀行的報告》,認為把建設銀行併入中國人民銀行的做法,難以起到加強基建撥款的作用。根據該報告的意見,恢復中國人民建設銀行總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恢復建設銀行分行。總行、分行仍受同級財政部門領導,省、自治區、直轄市以下各行受當地革命委員會和上級建行雙重領導,以地方領導為主。

1994年8月5日,國務院決定建設銀行改為商業銀行,原由建設銀行代行的財政職能交回財政部,原由建設銀行從事的政策性基本建設貸款業務移交國家開發銀行。我在財政部工作的40多年中,見證了中國人民建設銀行曲折發展的歷程,雖歷經兩落兩起,但始終不辱使命,完成了歷史賦予的責任。

國債司的成立和職責。

20世紀80年代初到中期的國債發行工作,是由預算司的債務處負責。1982年,成立綜合計劃司,債務處從預算司分出來,歸綜合計劃司,下設內債處、外債處。1988年財政部成立了國債司,作為內部機構負責債務和長期計劃工作。十年之後,即1998年,國務院對政府部門職能調整後,財政才真正實現了政府內外債的統一管理。

會計工作的加強與完善。

1979年1月1日,經過李先念同志的批准,恢復了會計制度司。大約在1983年機構改革前後,會計制度司改稱為會計事務管理司,由楊紀琬任司長。1994年2月,根據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又將財政部的會計事務管理司改稱為會計司。

成立大檢查機構。

1985年8月,國務院決定設立非常設機構“國務院稅收、財務大檢查辦公室”,1986年增加了物價檢查,更名為“國務院稅收、財務、物價大檢查辦公室”(簡稱“國檢辦”),掛靠在財政部。1994年2月,國務院在機構改革中,取消了國檢辦,將國檢辦的職能併入財政部。財政部把原國檢辦、財政監察司中的業務監察部門和商貿司中企處這幾個部門的職責進行了整合,成立了財政部財政監督司也叫財政部稅收、財務、物價大檢查辦公室,一套人馬,兩塊牌子,形成了一個常設的大檢查辦公室。

財政法制工作全面展開。

為適應加強社會主義法制的新形勢,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和國務院經濟法規研究中心相繼成立並開展工作。為配合這兩個部門的工作,財政部於1981年秋著手籌建財政立法機構,並於1982年5月正式成立條法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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