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口一男子:喝酒還開車、被罰終“後悔”

黃河新聞網呂梁訊(徐棟)3月20日,交口縣交警大隊城區中隊開展週末酒駕集中整治統一行動。

3月20日,王某某酒後駕駛晉JA***4途經雲夢街時被民警當場查獲,經呼氣式酒精儀檢測發現司機王某某血液酒精含量為68mg/100ml,達到飲酒駕駛機動車標準,民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關規定對王某某飲酒駕駛、未隨車攜帶駕駛證的違法行為合併處以罰款1200元、駕駛證暫扣6個月,扣13分並扣留機動車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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