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發佈】從快從嚴!霍邱縣檢察院對妨害傳染病防治案件犯罪嫌疑人吳某德依法提起公訴

【案件發佈】從快從嚴!霍邱縣檢察院對妨害傳染病防治案件犯罪嫌疑人吳某德依法提起公訴

2020年3月26日,霍邱縣人民檢察院以涉嫌妨害傳染病防治罪對犯罪嫌疑人吳某德依法提起公訴。這是霍邱縣首例疫情期間發生的妨害傳染病防治案件。縣公安局於3月24日移送審查起訴,縣檢察院僅用三天即完成審查,並提起公訴。

經查,為做好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防控工作,1月29日,霍邱縣衛生健康委員會下發了《關於進一步規範發熱病人就診程序的通知》(霍衛健〔2020〕27號,以下簡稱《通知》),規定嚴禁村衛生室、個體診所對未經預檢分診的發熱病人進行治療。霍邱縣周集鎮中心衛生院於同日召開全鎮村衛生室主任會議,傳達《通知》內容。被告人吳某德作為周集鎮大成村衛生室負責人參會,並知悉規定。1月30日至2月5日,吳某德擅自收治未經預檢分診的發熱病人劉某根,並安排王某在衛生室內為其輸液治療,先後共5次;2月6日至2月10日,吳某德擅自收治未經預檢分診的發熱病人李某朋,並安排王某在衛生室內為其輸液治療,前後共5次。後李某朋於2月15日被確診為新型冠狀病毒肺炎,劉某根於2月16日被確診為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王某於2月18日被確診為新型冠狀病毒肺炎。吳某德衛生室於2月14日被關閉,期間作為村快遞收發點、電費代交點,有大量人員進出。截止3月2日,共造成457人被隔離,六安市疾控中心及合肥市檢測機構對被隔離人員共做出680次PCR核酸檢測。另查明,1月22日至2月15日,吳某德每日向周集鎮中心衛生院上報的收治發熱病人數均為零。

2月20日,霍邱縣公安局對吳某德以涉嫌妨害傳染病防治罪立案偵查。3月2日,霍邱縣檢察院組成專案組提前介入偵查,查閱案件材料,與公安機關商討案情,引導偵查人員收集、完善、固定相關證據。3月24日,案件移送審查起訴,霍邱縣檢察院專案組加班加點,審閱案卷、研究案情、查閱相關法律規定;3月25日,專案組趕赴吳某德住所地對其進行訊問,通過前期充足準備與現場釋法說理,吳某德對犯罪事實供認不諱,並簽署《認罪認罰具結書》。經審查,犯罪嫌疑人吳某德違反傳染病防治法規定,拒絕執行衛生防疫機構依照傳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預防、控制措施,引起按照甲類管理的傳染病傳播或者有傳播嚴重危險,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三十條第一款第(四)項之規定,涉嫌妨害傳染病防治罪。3月26日,霍邱縣人民檢察院依法對吳某德提起公訴。

目前該案正在霍邱縣人民法院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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