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局:上海2020年交通事故残疾赔偿金新标准(城乡统一)


律七团戎律师整理数据如下:

2020年1月21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上海统计局发布了2019年国民经济运行情况:全年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9442元,比上年增长8.2%,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5.6%。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3615元,比上年增长8.2%,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5.6%。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3195,增长9.3%,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56.6%。

统计局:上海2020年交通事故残疾赔偿金新标准(城乡统一)


根据2019年12月27日,上海高级人民法院发布的《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城乡统一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规定:明确2020年1月1日之后发生的侵权行为引发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在计算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时按照上一年度上海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上海市居民人均消费支出计算。

2020年1月1日起,上海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上不再区分城镇常住居民和农村常住居民,实行同一个赔偿标准。

2020年上海市统计局公布的最新数据

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9442元/年

2019年12月28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发布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城乡统一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

二、上述案件中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上海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上海市居民人均消费支出计算,并计入残疾赔偿金或死亡赔偿金。

三、本意见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本意见施行之日起发生的侵权行为引发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适用本意见。

* 特别注意:

1、2020年1月1日之后发生的侵权。 (2020年前发生,2020年起诉的不算)

2、取消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一并使用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城镇标准也被取消的,而不是均使用城镇标准。新标准较低于城镇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3〕20号),人身损害赔偿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13项。

第三十五条本解释所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职工平均工资”,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经济特区和计划单列市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

“上一年度”,是指一审法庭辩论终结时的上一统计年度。(上一年度未公布的,自动顺延至最近公布的一年度)

因此其中涉及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消费性支出数据的有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等4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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