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醫是怎麼看病的?分六步,“觀其脈證,知犯何逆,隨證治之”!

“醫者易也”,“易”是指《易經》的“易”,意即中醫是秉持辨析正邪、燮理陰陽之理濟世救人的醫生。


究竟中醫如何看病?


《傷寒論》第十六條指明:“觀其脈證,知犯何逆,隨證治之”。這就是中醫臨床必須遵循的“三確認”:


“觀其脈證”,是四診合參確認“主證”;


“知犯何逆”,是辨析病因病機確認“主變”;


“隨證治之”,是針對主證、主變確認“主方”。


而其關鍵又在於前八個字:“觀其脈證”是辨證的切入,“知犯何逆”是審證求因的思辨。


中醫是怎麼看病的?分六步,“觀其脈證,知犯何逆,隨證治之”!


如何切入、如何思辨?


如上所述,前人通過臨床的不斷探索總結了諸多辨證綱領,為什麼沒有統一的辨證綱領?是因為疾病譜的不斷變化,是因為臨床認知不斷提升。前一個綱領已經不夠用,不能合理解釋新病因、新病機、新證候,才倒逼產生新的辨證綱領。


現在,人類已經進入21世紀,新病種不斷髮生,疾病譜不斷演變,各種疾病的致殘率、死亡率的升降正在不斷變化,中醫辨證必須與時俱進,應當舉中醫藥學界的全體之力,重點創新中醫健康服務之“理”,包括病因學說、病機學說等,而重點是創建中醫新辨證體系,可以通過實驗室研究、典型醫案大數據分析、臨床驗證的系列方法,試行提取辨證元素,給出各元素的權重,按病種分類研究、繼承、創新,建立精細化、標準化的新辨證體系。


但是,無論採用何種辨證體系,中醫臨床始終遵循辨證論治思維模式,其內涵是嚴謹的“中醫辨治六步程式”:


“第一步:“四診審證”——打開病鎖之鑰”


“四診”,即中醫以望、聞、問、切四種方法來了解疾病訊息,為探求病因、病機、病位、病勢提供基礎的過程,需要中醫在臨證時充分調動視覺、聽覺、嗅覺及觸覺來感知病人客觀情況,同時通過詢問患者或知情人來全面蒐集相關資料,為最終做出正確判斷提供依據。“四診”是中醫必須具備的基本功,就是靠四診“觀其脈證”。當然,X光、磁共振、B超、窺鏡等現代科技手段,可以作為四診的延伸,也是必不可少的。比如腫瘤等佔位性病變,四診是無法精確定位、定性的,因為還未發現現代中醫師有人已“飲上池之水”可以隔物透視。然而,儘管現代醫院有著諸多科技診斷儀器,但中醫想要宏觀、客觀、系統地對疾病做出診斷,就不能單純依靠現代科技檢查,否則會陷入一葉障目而捨本逐末之虞。


中醫是怎麼看病的?分六步,“觀其脈證,知犯何逆,隨證治之”!


中醫前賢在“四診”上付出了大量心血和智慧。自扁鵲濫觴,張仲景綜合運用四診於病、脈、證的分析,王叔和系統總結24種脈象,孫思邈重視望色、脈診與按診。宋金元時期,施發用圖像形式表述脈象變化而著《察病指南》,崔嘉彥以四言體歌訣形式闡述脈理而著《崔氏脈訣》,滑壽著《診家樞要》指出脈象變化和氣血盛衰之間的關係並闡發小兒指紋三關望診法,元-敖氏著有《點點金》和《敖氏傷寒金鏡錄》成為舌診第一部專著,李東垣還提出了“神精明(即望神),察五色(即望面色),聽音聲(即聞診),問所苦(即問診),方始按尺寸、別浮沉(即切診)”的四診具體做法內容。明清以後,李時珍以歌訣描述了27種脈象而著《瀕湖脈訣》,張景嶽《景嶽全書》和清-李延昰《脈訣匯辨》、周學霆《三指禪》、周學海《脈義簡摩》等均對脈診理論有著詳細的闡發論述,其中張景嶽所創制的“十問歌”成為經典的問診模式;清-葉天士以舌象變化結合衛氣營血辨證判斷病情發展,吳鞠通以舌診作為三焦辨證用藥依據等,同時期還產生了一批如《傷寒舌鑑》、《舌胎統志》、《舌鑑辨正》、《察舌辨證新法》等總結舌診的著作;清-林之翰《四診抉微》是四診合參具體應用的重要著作,汪宏《望診遵經》、周學海《形色外診簡摩》系統總結了望診的內容;其後,民國時期直接以診斷學命名的著作開始出現,如張贊臣《中國診斷學綱要》、裘吉生《診斷學》和包識生《診斷學講義》等,使四診成為診斷學的重要組成部分。


“審證”,是建立在四診基礎上對於疾病所蒐集的各類資料進行審察總結。“審證”不完全等同於“辨證”,而是辨證的基礎,就是確認“主證”。一直以來,對於“證”的認識有不同看法:一部分學者認為“證”就是證候,是症候群,是患者在某病程階段出現的各個症狀和體徵;一部分學者則認為“證”就是證據,是有關患者發病及包括臨床表現在內的各種證據。現代著名中醫學家方藥中先生《辨證論治研究七講》認為“證”作為證據而言,是對產生疾病的各方面因素和條件的高度概括。筆者認為審證是審察總結四診所蒐集獲得的關於疾病的各類“證據”。由此可見,第一步“四診審證”是打開病鎖的鑰匙。


案例】黃某某,女,55歲,幹部。2009年3月5日(農曆己丑年二月初九日,驚蟄)就診。


望診:面色萎黃,形瘦重裝,肅然端坐,精神萎靡,抑鬱寡歡,默默俯視,少氣懶言,煩躁不安,發枯澀、唇蒼白;舌質淡紅,舌苔黃厚而膩。


聞診:氣短聲弱,偶有低聲自語;呼氣及言談時口中有異味。


問診:約一年前,漸起不能入睡、失眠、驚夢、懶言、淡漠、自責、傷感、煩躁;小便微黃,大便數日一行;49歲絕經,無髒躁(更年期綜合徵)病史,患者及家族無精神病史;體檢除收縮壓偏高外(140/80mmhg),其餘理化檢查一切正常,心、腦電圖亦無明顯異常改變。某西醫三甲醫院診斷為“抑鬱症”,以奧沙西泮片、女性荷爾蒙補充療法等治療罔效,轉至某三甲中醫院,收治腦病科,以重劑安神定志類等方藥治療亦罔效;追詢本病發病之初是否因進食糯米之類食品而致飽脹厭食?經患者及其親屬回憶,確認上年正月元宵節進食湯圓以後數日即發病,亦未引起重視,漸次少與家人交談,亦厭倦開會發言,日漸病深。


切診:脈弦細且滑,掌心溫熱、手背發涼。


審證:氣血兩虛,脾胃不和,心神失養。


“第二步:“審證求因”——尋求病門之樞”


基於“司外”獲得的患者信息審察終結,第二步開始“揣內”,探求病因。


中醫學對於病因的認識早在古代就有了明確的分類,如張仲景在《金匱要略-臟腑經絡先後病》中提到:“千般疢難,不越三條。一者,經絡受邪入臟腑,為內所因也;二者,四肢九竅,血脈相傳,壅塞不通,為外皮膚所中也;三者,房室、金刃、蟲獸所傷。以此詳之,病由都盡。”後世陳無擇在此基礎上著《三因極一病證方論》雲:“六淫,天之常氣,冒之則先自經絡流入,內合於臟腑,為外所因;七情,人之常性,動之則先自臟腑鬱發,外形於肢體,為內所因;其如飲食飢飽,叫呼傷氣,金瘡踒折,疰忤附著,畏壓溺等,有背常理,為不內外因。”開始明確了以六淫邪氣為“外因”,情志所傷為“內因”,而飲食勞倦、跌僕金刃以及蟲獸所傷等則為“不內外因”的“三因學說”。至今中醫學仍宗此說區別病因。所以,中醫看病不只是追究是否細菌、病毒所致,理化檢查雖然能夠明確許多致病因素,但理化檢查提供的結果在中醫看來往往是病理產物而非真正的病因。中醫必須追究的重要病因是風寒暑溼燥火、喜怒憂思悲恐驚的“太過”與“不及”,但目前全世界也沒有任何國家、任何人發明相應的檢驗儀器設備和檢驗方法。所以,也只能通過“司外揣內”來思辨。


審證求因是辨證的第一環節,需要的是經典理論和臨床經驗引導的思辨,從而找準“治病必求於本”的門徑,故而審證求因是叩推病門的樞軸。


案例】黃某某(前案)

審證求因:其證為“氣血兩虛,脾胃不和,心神失養”,為什麼能如此否定抑鬱症的診斷而辨證?一是觀其“面色萎黃,形瘦重裝,精神萎靡,面色萎黃,少氣懶言,氣短聲弱,發枯澀、唇蒼白,掌心溫熱、手背發涼,舌質淡紅”,望而知之,是氣血兩虛之象;二是脈來“弦細且滑”。節氣正值驚蟄,春當生髮,驚蟄主萬物復甦,弦脈是應時正常之脈象,細脈則是氣血不足之故,但細而滑,卻不是細而澀,則可排除血瘀(冠心病之類),痰飲、食滯、妊娠皆可致脈滑,結合“舌苔黃厚而膩”、“呼氣及言談時口中有異味”、“大便數日一行”,則可斷為胃氣不和、氣滯中焦;三是經過追詢,得知確實由進食湯圓起病,而且病情是由難以入睡、到厭食、到失眠、再到淡漠沉默漸次加重。《下經》曰:“胃不和則胃不安”,是也;四是“49歲絕經,無髒躁(更年期綜合徵)病史,患者及家族無精神病史;體檢除收縮壓偏高外(140/80mmhg),其餘理化檢查一切正常,心、腦電圖亦無明顯異常改變”,則可基本排除精神病及更年期綜合徵。由此,從當前一切信息綜合判斷,可以排除抑鬱症。病因明確:是“不內外因”——食滯。


“第三步:“求因明機”——探究療病之徑”


第三步是建立在確認病因的基礎上明確病機。病機是疾病發生、發展、變化以及轉歸的機理,主要包括兩方面的內容:一是疾病發生之機理,二是疾病發展、變化與轉歸之機理。中醫學認為,人體患病及其病情發展變化的根源就是人體正氣與邪氣的抗爭。邪正之間鬥爭的勝負決定了疾病發生、發展以及轉歸,因此中醫學病機理論的核心就在於審查機體正邪相爭的狀況、態勢。筆者體會其關鍵是要重視“調氣血、平升降、衡出入、達中和”,要強調機體的內外形神、陰陽氣血、臟腑經絡、津液代謝的和諧暢達,必須注重審時度勢地明辨病機。


歷代醫家對於病機十分重視並多有闡發,《黃帝內經素問-至真要大論》病機十九條執簡馭繁地將臨床常見病證從心、肝、脾、肺、腎五臟和風、寒、暑、溼、燥、火“六氣”結合概括,對病機作了系統的闡述,同時《黃帝內經》十分強調正氣在發病中的核心作用,如《素問-評熱論》曰:“邪之所湊,其氣必虛”,《素問-刺法論》曰:“正氣存內,邪不可幹”等。漢-張仲景《傷寒雜病論》在《素問》及《靈樞》的基礎上,結合臨床實踐闡述了外感病的虛實、寒熱、表裡、陰陽的病機變化;《中藏經》以臟腑為中心,以虛、實為綱,歸納臟腑病機;隋-巢元方的《諸病源候論》對1729種病候的病因、病機及其臨床證候作了闡述;唐-孫思邈《千金要方》依據完整的臟腑虛實寒熱病機變化進行辨證;金元-劉河間在《素問-玄機原病式》中提出“六氣皆從火化”和“五志過極,皆為熱甚”等病機觀點;張元素豐富、發展了從臟腑寒熱虛實探求病機的學說,並把藥物的使用直接與臟腑病機聯繫起來,使理法方藥呈現了系統一致性;李東垣《脾胃論》治病側重脾胃陽氣升降病機,還在《內外傷辨惑論》中論述“內傷脾胃,百病由生”和“火與元氣不兩立”的病機;張從正《儒門事親》論述了“邪氣”致病的病機;朱丹溪在《格致餘論》中闡釋了“陽有餘而陰不足”和“溼熱相火”等病機;清-葉天士闡發養胃陰的機理。明-李時珍、趙獻可、張景嶽、李梴等對命門的論述等,都不斷豐富了病機的內容。


筆者認為,在臨床過程中依據病因(內因、外因、不內外因)、病位(臟腑、經絡)、病性(表、裡、虛、實、寒、熱)、病勢(生、死、逆、順)、病理產物(痰飲、瘀血、結石等)、體質、病程等因素內容明確病機,才能進一步把握疾病動態、機體現狀,最終歸結為不同的證候,用以立法處方,治療中才能有的放矢,故而“求因明機”有如探究療病之徑。


案例】黃某某(前案)

求因明機:為什麼進食湯圓能導致如此複雜而沉重的病情,甚至誤診為抑鬱症?這就在立法組方用藥之前,必須明確病機。


《黃帝內經素問-逆調論》曰:“胃者,六腑之海,其氣亦下行,陽明逆不得從其道,故不得臥也”,“胃不和則臥不安。”脾胃又為升降之樞紐,為心腎相交,水火交濟之處,胃失和降,陽不得入於陰,而臥不安寐。由於患者原本就氣血兩虛,脾胃少納難化,進食糯米之類粘膩食物,納而不化,中焦受阻無疑,故厭食、便難;由是,必然導致氣機不暢,心神不守,漸至長期寐難,造成心神失養,加之治療始終未能針對病因病機,而是著眼於抑鬱,盲從於抑鬱症的既定治療方案,於是懶言、煩躁、淡漠等諸證畢至矣。所以,其病機是:氣血兩虛→食滯胃脘→脾胃不和→氣滯中焦→心神失養。“求因明機”必須明晰“標本”,相對而言是:食滯胃脘為本,抑鬱寡歡為標;脾胃不和為本,厭食不寐為標;氣血兩虛為本,氣滯中焦為標;心神失養為本,少氣懶言為標。


“審證求因”、“求因明機”都必須運用辨證綱領,至於使用何種辨證綱領,則視病證類型和自身臨床經驗決定。本案按照《中藏經》臟腑辨證八綱(虛實、寒熱、生死、逆順)辨析,則是本虛標實、表寒裡熱、脈證相符為順、方證對應可生。可以說,截止到“求因明機”這一步,才算真正完成了整個辨證的過程,即“知犯何逆”,抓住了“主變”,為立法組方用藥指明瞭方向。


“第四步:“明機立法”——確立治療之圭”


在明確辨證以後,治則治法的確立就能順理成章。治則治法是根據病機擬定的治療方案,也是指導處方用藥的圭臬,是連接病機與方藥的紐帶,是論治綱領。《黃帝內經》對中醫臨床治法提出了許多重要原則,如“治病必求於本”、“謹察陰陽所在而調之,以平為期”、“疏其血氣,令其調達,以致和平”、“陽病治陰,陰病治陽”;“實則瀉之,虛則補之”、“逆者正治,從者反治,寒因寒用,熱因熱用,塞因塞用,通因通用”等,《素問-至真要大論》還針對氣機變化提出“散者收之,抑者散之,急者緩之,堅者軟之,脆者堅之,衰者補之,強者瀉之”等;後世醫家中,王冰在註釋《素問-至真要大論》時提出“壯水之主,以制陽光;益火之源,以消陰翳”是治療陰陽虛證的千古名論;金元四大家對治法也多有建樹,如張子和善攻,長於汗、吐、下、消、清諸法;朱丹溪確立滋陰降火法,並主張痰鬱致病,注重理氣化痰;李東垣立補中益氣諸法;還有明-張景嶽《景嶽全書》按補、和、攻、散、寒、熱、固、因八法分類方劑,命名為《古方八陣》,開創以法統方之先河;此後,程鍾齡《醫學心悟》正式提出汗、吐、下、和、溫、清、消、補八法。


筆者認為:在病機明確的基礎上才能確定治法,而病機是辨證的核心,而辨證是對疾病本質的高度概括,綜合反映了當時、當地某人的疾病在一定階段的病因、病機、病位、病性、病勢等各個方面。治法就是基於完整的辨證而採取的針對性施治方法,而依法組方是中醫臨床所必須遵循的原則,可見“明機立法”是確立治療之圭臬。


案例】黃某某(前案)

明機立法:既然其病機是“氣血兩虛→食滯胃脘→脾胃不和→氣滯中焦→心神失養”,是逐步遞進的五個病機,相應的治法是益氣活血、消食導滯、調和脾胃、通調中焦、養心安神。按照“治病必求於本”、“急則治標”、“緩則治本”的原則,治法應當在益氣活血的前提下,首先消食導滯、通調中焦治其標,繼之調和脾胃、養心安神治其本。這就決定臨床分兩步走,從而明確了治療的“主攻戰略”:第一步重在脾胃,第二步重在心神。


“第五步:“立法組方”——部署療疾之陣”


第五步是根據確立的治法決定“方”(俗稱“湯頭”)。歷代醫家在長期的臨床實踐中,經過無數臨床驗證,打磨出針對各種病證的“方”,就是根據治則治法將多味中藥按照相須、相使、相畏、相殺的藥性,按照君、臣、佐、使的結構配伍,以期最大限度地發揮方藥的效能,減低或抵消部分藥物的毒副作用。通過不同的製作方式,中醫“方”可製成湯、膏、丹、丸、散、酒、栓、軟膏等不同劑型,統稱“方劑”。張仲景《傷寒雜病論》所載295方,被譽為“萬法之宗,群方之祖”,是為“經方”,後世醫家之方稱為“時方”,當代中醫的有效方稱為“經驗方”,由名醫傳承的經驗方稱為“師傳方”。立法組方這一步,實際上就是根據確立的治則治法在相應的“經方”、“時方”、“經驗方”中選擇適合的方。


首選經方,次選時方,再次選經驗方。隨著明機立法這一步的完成,所用方也就呼之欲出了。不論是對證的經方還是熟諳的驗方,只要符合治法即可行,但一定要進行加減化裁,切忌千人一方,因為病人病情千差萬別,不經化裁而生硬照搬照抄,則“執醫書以醫病誤人深矣”,就必然失去中醫個性化辨證論治的診療特色,也就失去了中醫臨床優勢。因此,要力求做到“心中有大法,筆下無死方”。


筆者認為,要“師古不泥古”。經方應用,首重“三遵”:遵循經方之主旨、遵循經方之法度、遵循經方之結構。可以說,“立法組方”是部署療疾之陣。


案例】黃某某(前案)

立法組方:根據“兩步走”的“主攻戰略”


第一步 “消食導滯、通調中焦”的治標,有李杲《內外傷辨惑論》的枳實導滯丸(大黃、神曲、枳實,黃芩、黃連、白朮、檳榔、青皮、木香、胡椒、三稜、丁香皮)等方可供選擇,本案根據“明機立法”,選定《內外傷辨惑論》的枳實導滯丸;


第二步,“調和脾胃、養心安神”,有《金匱要略》的“黃芪建中湯”( 黃芪、大棗、白芍、桂枝、生薑、甘草各,飴糖)、“酸棗仁湯”(酸棗仁、茯苓、知母、川芎、甘草)可供選擇,根據“明機立法”,本案選定“黃芪建中湯”加“酸棗仁湯”。


“第六步:“組方用藥”——派遣攻守之兵”


“用藥如用兵”,在立法組方之後,需要對所選定的方劑進行加減化裁。這一過程如同臨陣點將、派兵、選擇武器,要針對選定的方劑結合證候合理用藥,講究“方證對應”。筆者認為:“今人不見古時景,古人未知今時情”。現代生活中的人類,在氣候環境、飲食習慣、生活方式、診療條件、中藥品質以及病種等方面都有很大變異,臨床未見有人完全按古方患病者,不同的病人也有著不同的體質,主證之外牽扯多種複雜次證,患病之後接受的治療方式有中醫、西醫、中西結合醫、少數民族醫等等,兼證、變證層出不窮,所以決不能生搬硬套固有方藥,必須臨證化裁。筆者根據臨床體會,提倡“中和組方”,即遵經方之旨,不泥經方用藥,依據中藥功能形成“三聯藥組”以發揮聯合作用、輔助作用,制約作用,按照君臣佐使的結構組方,用藥追求“清平輕靈”,力爭燮理陰陽、扶正祛邪、標本兼治、達致中和,儘量避免無的放矢、“狂轟濫炸”、“濫伐無過”。總之,“組方用藥”是保證整個診療得以成功的最後一環,一定要按照“佈陣”使每一味藥“勝任”,堪稱派遣攻守之兵。


中醫是怎麼看病的?分六步,“觀其脈證,知犯何逆,隨證治之”!


案例】黃某某(前案)

組方用藥:第一步 “消食導滯、通調中焦”以治標,組方:

生大黃15g 炒六曲15g 炒枳實6g炒黃芩10g

炒黃連10g 炒白朮10g雲茯苓12g 炒澤瀉10g

佩蘭葉6g大腹皮10g 谷麥芽各15g 湯圓1枚,炒糊為引(生大黃,後下;炒六曲,包煎;枳實,麥麩炒,黃芩、黃連,酒炒;白朮,土炒)

3劑 1日1劑,水煎,溫服。


療效:服上方1劑1次後,大便1次,量多穢重,“感胃部、腹部輕鬆許多”;服3劑後,食慾增進,黃膩舌苔已淨,“基本能按時入睡”,但乏力,仍懶言,稍口渴。


第二步,“調和脾胃、養心安神”以治本,組方:

西洋參10g 生黃芪12g 紫丹參7g雲茯神12g

炒棗仁12g 肥知母10g炙遠志6g 九節蒲6g

大紅棗10g杭白芍10g 烏賊骨10g 西砂仁4g

生甘草5g(西洋參,蒸兌)

7劑 1日1劑,水煎,溫服。


療效:服上方1劑後,諸證明顯緩解;7劑後,寐寧、神清、無自言自語,能赴會發言,感“完全恢復,一切正常”。


“無規矩不能成方圓”,上述“中醫辨治六步程式”是初步總結,但實際上歷代中醫都在臨床實踐中運用,是歷久而不衰的中醫臨床思維模式。無論接診時間是一分鐘還是一小時,只要是中醫就必然在瞬間自覺不自覺地完成這六步程式,絕對不是看看化驗單、根據西醫診斷,以消炎、排毒、免疫、補充能量等概念配箇中藥方。由此可見,“中醫辨治六步程式”既是中醫獨有的,又是中醫必須堅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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