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遵義市播州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被告人範某某販賣毒品一案,經依法審判,被告人範某某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一千元。 分享到: 閱讀更多 西安檢察 的文章 關鍵字: 販賣毒品 遵義市 被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