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宁市:“5+1”创模范机关 做示范干部

为迅速贯彻落实上级纪委有关精神,3月30日,常宁市纪委监委召开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工作会议,启动开展“创模范机关、做示范干部”专项活动。

会上,与会人员原原本本学习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和衡阳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刘泽友在常宁调研时的讲话精神,宣读了《常宁市纪委监委“创模范机关、做示范干部”工作方案》。

会议强调,创建模范机关要从5处着手。创学习型机关,每周固定集中学习时间,学习内容以政治理论、党纪法规、工作心得为学习重点,成立学习党小组,采取突击考试、实战演练、现场辩论等方式对学习效果进行比拼,确保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创创新型机关,在日常工作中,既要对标对表做实基础工作,又要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打造“常宁特色”,推动全市纪检监察工作再上新台阶;创担当型机关,各派驻纪检监察组要直面驻在单位的风险点,破解同级监督的难题,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约谈提醒,督促整改到位并建立长效机制,各纪检监察室对收到和交办的问题线索要迅速调查核实,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查办任务,做到敢于担当、敢于斗争、敢于亮剑;

创活力型机关,机关党委、工会、妇联、团委等要主动发力,依纪依规开展各项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组建各类兴趣爱好小组,增强纪检监察干部归属感,增进纪检监察干部间的沟通交流,提高战斗力、凝聚力、向心力;创自律性机关,凡是要求别人做到的,纪检监察干部要首先做到,凡是要求他人不做的,纪检监察干部要坚决不做,时刻自警自醒自勉自律,维护纪检监察干部自身形象。

会议要求,做示范干部,要从1处发力,要时刻处于学习状态、处于工作状态、处于斗争状态、处于严管状态。同时,要时刻铭记“忠诚”二字,做到对党忠诚、对组织忠诚,不折不扣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和工作任务,确保一级对一级负责,要以“创模范机关、做示范干部”系列活动为契机,争当一名忠诚、好学、勤奋、担当、廉洁的纪检监察干部,为常宁市构建正气充盈的政治生态贡献力量。(常宁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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