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門:出口醫療物資須承諾符合進口國質量標準

3月31日,商務部、海關總署、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發佈公告,自4月1日起,出口新型冠狀病毒檢測試劑、醫用口罩、醫用防護服、呼吸機、紅外體溫計的企業向海關報關時,須提供書面或電子聲明,承諾出口產品已取得我國醫療器械產品註冊證書,符合進口國(地區)的質量標準要求。via.中國新聞網

三部門:出口醫療物資須承諾符合進口國質量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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