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大抗议书”

1641年11月22日,长期国会又通过《大抗议书》204条。

列举了查理一世近十年来的一系列罪行,指出天主教复辟的严重危险,提出了进一步改革的要求,如实行工商业活动自由,建立大臣对国会的负责制度,限制主教的权力等等。


《大抗议书》成为(英国革命初期)资产阶级和新贵族反对封建专制主义的政治纲 领。查理一世拒绝签署《大抗议书》并且撤销国会卫队,於1642年1月4日亲率几百名卫队士兵闯入国会,企图逮捕友姆、汉普敦等五名反对派领袖。结果遭到二千名武装市民和许多群众的拦阻,国王的阴谋遭到了失败。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