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无故开除湖北籍员工企业应该赔偿吗,坐标东莞?

用户5285998404781


题主说了很明确,疫情期间无故开除湖北籍员工,企业应该赔偿。

首先,疫情期间开除湖北籍员工,属于就业歧视的违法行为,此类做法不仅仅触碰了法律的红线,更是是对湖北籍员工情感的伤害。

疫情期间,对于没有受感染、体检合格的湖北籍劳动者,企业应当给予他们平等的就业机会,而不能因地域偏见,对湖北籍劳动者进行排斥和歧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条规定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第十二条规定: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不同而受歧视。《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三条明确规定:劳动者依法享有平等就业和自主择业的权利。 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等不同而受歧视。对劳动者实施就业歧视,就是侵犯了劳动者的平等就业权,也是对社会公平秩序的破坏。

其次,疫情期间企业无故开除湖北籍员工,是企业单方面违背《劳动合同法》,必须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规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也就是企业按2N倍支付员工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

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2、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3、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再次,如果企业不按劳动法支付赔偿金,劳动者可依法向有关部门投诉维护自身权益。

劳动者依法向企业所在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 向企业所在地劳动局申请仲裁,如果企业被投诉后或仲裁后拒不支付赔偿金,劳动者可向当地法院申请维权,强制企业支付赔偿金,企业逾期不支付的,法院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最后,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坚决防止和纠正就业歧视,营造公平就业制度环境”。

疫情期间无故开除湖北籍员工企业毕竟是极少数个别无良企业个体行为,他们将自吞恶果,但他们代替不了东莞市整个企业行业的态度。自从改革开放以来,东莞就以开放和包容吸引了全国各地的人来创业、工作。东莞荣获中国重点城市包容度排行榜第一名,同样是典型外来人口的深圳是第二名。“海纳百川、厚德务实”的东莞的城市精神,最后对所有的湖北人说一句:东莞欢迎您。


路飞涯


首先,公司要解除劳动合同,那就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给经济补偿就行。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其次,疫情期间公司是不能非法辞退湖北籍员工的,如果湖北籍员工因隔离不能提供劳动的,用人单位要正常支付工资,并且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 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应当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并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在此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的,分别顺延至职工医疗期期满、医学观察期期满、隔离期期满或者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

人社厅明电[2020]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妥善处理好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应当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并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在此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的,分别顺延至职工医疗期期满、医学观察期期满、隔离期期满或者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

二、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规定享受稳岗补贴。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办法执行。

三、因受疫情影响造成当事人不能在法定仲裁时效期间申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因受疫情影响导致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难以按法定时限审理案件的,可相应顺延审理期限。

四、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对受疫情影响企业的劳动用工指导和服务,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切实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2020年02月24日


JIALAI


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法老王


1、  首先,你应该明白一个道理:正常情况下任何一个公司都不会无缘无故,开除一个员工。如果一个员工被开除,自己不知道怎么回事,公司也没有说明原因;那说明背后另有隐情。

2、  疫情期间,开除湖北籍员工,推测与疫情首先发生在湖北有关;但是这不能成为开除一个湖北籍员工的必要理由,这种做法肯定是不对的。如果你咨询公司,公司不回答或者搪塞回答。有两种方法可以使用:一种是你可以直接到相关部分进行投诉或者仲裁;另一种方法直接索取2N的赔偿。当然,前提是你和公司需要有相关的劳动合同、劳动关系证明;如果什么手续都没有,这个事情就很难处理了。

3、  坦诚讲,走法律途径和仲裁虽然是一条途径,但是操作起来非常麻烦;费事、费力而且很容易节外生枝;你要有个思想准备。


青梅煮酒论英雄2015


先别考虑是否在疫情期间,暂且按正常时间分析,企业无故开除员工应该赔偿,劳动合同法以下条款可供题主参考: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本条是补偿金核算的标准。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 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 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若题主描述的情况准确,即公司是无故开除员工,可申请仲裁,向企业索赔:按你在该公司工作的年限,一年一个月的标准再乘以2进行索赔。


云峰笨鸟


不管什么籍贯,劳动法规定,任何情况下公司都没有无故开除员工的权利,凡是要解除劳动关系,都必须有理有据,或者经过双方协商。从劳动关系建立的那一刻起,双方就是平等关系。可咨询当地仲裁机构。


Elvawu001


疫情期间公司是不能非法辞退湖北籍员工的,如果湖北籍员工因隔离不能提供劳动的,用人单位要正常支付工资,并且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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