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租未交,租戶失聯,房東可以這樣做

最近有位讀者求助:租戶房租到期了,人也聯繫不上,房東想把租戶的物品清理掉,再把鎖換了租給其他人使用。這樣會不會有什麼麻煩?如果原先的租戶到派出所報案,或者上法院起訴會怎樣。

房租未交,租戶失聯,房東可以這樣做


我知道這種情況雖不多見,但也時有發生,甚至隨便搜索一下,多數人竟然是認為房東無權處置租戶的物品。

但是編者不認同這個觀點。房東有權依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不受損失。

房租未交,租戶失聯,房東可以這樣做


我們知道,房主是擁有房屋的所有權和使用權的。在相互約定並交了租金後,出租方是把房屋的使用權在有效的時間內轉交給承租方,也就是租戶手裡。

那麼在超出了有效時間之外,雙方又沒有其他約定的情況下,租客繼續把物品放在未交租金的房間裡,這就是一種非法獲利行為。這種行為本身侵犯了他人的房屋使用權。

這種行為既然是侵犯了出租方的合法權益,房東當然有權利將侵犯權益的物品進行處理。

就好像有人拿刀把你逼到牆角,還對你說,你不要亂動,否則受到傷害是你自己的責任。如果有人說你無權處理前租戶的東西,咱們大可用這個問題來反問他,請他說說該怎麼辦。

有的案例還存在房東處理的前租戶物品裡面有值錢的東西,房東應該賠償的情況。這裡也舉例論述一下。

如果有人將一堆垃圾倒在你家門口,該不該清理?能不能清理?清理完了,倒垃圾的人過來跟你說垃圾裡面有金銀首飾,讓你賠。當然不賠了。一堆垃圾和一堆黃金的性質是一樣,都是屬於非法侵害他人權益的物品。簡單說,都是作案工具。既然物品本身的性質是非法的,也就不存在經濟意義上的價值了。

延伸閱讀:以後自家門口或者不允許停車的公共區域,都可以立個告示。不管是垃圾還是路虎,亂停亂放侵害他人合法權益,亂停等同亂倒垃圾,受害人有權清理。

房租未交,租戶失聯,房東可以這樣做


以上是對本案例從法律角度加以分析。現實生活中,能夠協商解決當然最好了。如果最後確實聯繫不上租戶,需要處理遺留物品之前,最好還是找警察來做個證。

另外,由於現在是疫情期間,可能很多租戶無法及時交上房租,也無法及時清理物品,這種特殊情況當然要人性化對待,希望房東們寬鬆一些。

房租未交,租戶失聯,房東可以這樣做


如果本文能讓一些不明事理的不良租戶不再胡作非為,也能讓房東在維護自己合法權益時不再畏手畏腳,就是本文最大的貢獻了。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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