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能會收到一筆退稅,
也可能需要補繳個稅。
關係著每個人錢袋子的
個稅彙算清繳終於開始。
2019年度個稅彙算清繳工作本應在3月1日開啟,但受疫情影響,工作推遲了。
近日,全國多地已陸續開放了手機APP、網站等線上辦稅功能。不少納稅人已成功申請退稅,有人退稅金額超過了6000元,也有人需要補繳。
網友發佈的退稅截圖。
網友發佈的補稅截圖。
這些地方開始年度彙算
近期,越來越多的省市開始了2019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年度彙算。
根據國務稅務總局12366納稅服務平臺顯示,雲南、青海、山西、廣西、貴州、大連6省市先行開放了手機APP、網頁等遠程辦稅功能。隨後,內蒙古、遼寧、吉林、江蘇、安徽、江西、廣東、海南、陝西、甘肅、新疆、深圳等12省市於3月27日開放了手機APP、網頁等遠程辦稅功能。3月31日,黑龍江、上海、浙江、福建、山東、河南、湖南、重慶、四川、西藏、寧夏、寧波、廈門、青島等14個省市個稅年度彙算手機辦稅功能開通。
目前,北京、河北等地尚未開通手機辦稅功能,未來將陸續開通。不過,國家稅務總局表示,還沒有開通地區的納稅人,如急需辦理,可以通過扣繳單位或者向稅務機關預約辦理。
啥是年度彙算?
簡單來說就是“合併全年收入,按年計算個人所得稅稅款”,然後多退少補。
個稅改革後,計算方法發生了改變,即將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4項所得合併為“綜合所得”,按年計算個稅。
具體計算公式如下:
2019年度彙算應退或應補稅額=[(綜合所得收入額-60000元-“三險一金”等專項扣除-子女教育等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捐贈)×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2019年已預繳稅額
3種情況不需辦理年度彙算
1
納稅人年度彙算需補稅但年度綜合所得收入不超過12萬元的;
2
納稅人年度彙算需補稅金額不超過400元的;
3
納稅人已預繳稅額與年度應納稅額一致或者不申請年度彙算退稅的。
7種情況可以退稅
一般有7種情況可能產生退稅。
1
2019年度綜合所得年收入額不足6萬元,但平時預繳過個人所得稅的。
2
2019年度有符合享受條件的專項附加扣除,但預繳稅款時沒有申報扣除的。
3
因年中就業、退職或者部分月份沒有收入等原因,減除費用6萬元、“三險一金”等專項扣除、子女教育等專項附加扣除、企業(職業)年金以及商業健康保險、稅收遞延型養老保險等
扣除不充分的。4
沒有任職受僱單位,僅取得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所得,需要通過年度彙算辦理各種稅前扣除的。
5
納稅人取得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年度中間適用的預扣率高於全年綜合所得年適用稅率的。
6
預繳稅款時,未申報享受或者未足額享受綜合所得稅收優惠的,如殘疾人減徵個人所得稅優惠等。
7
有符合條件的
公益慈善事業捐贈支出,但預繳稅款時未辦理扣除的等等。這種情況需要補稅
不是所有人都能退稅,還有人需要補稅。
綜合所得年收入超過12萬元且年度彙算補稅金額在400元以上的納稅人,需要辦理年度彙算並補稅。
如何辦理年度彙算?
三種方式:自己辦、單位辦、請人辦。
1
自己辦,納稅人可優先通過網上稅務局(包括手機個人所得稅APP)辦理年度彙算,稅務機關將按規定為納稅人提供申報表預填服務;不方便通過上述方式辦理的,也可以通過郵寄方式或到辦稅服務廳辦理。
2
單位辦,即請任職受僱單位辦理。
3
請人辦,即委託涉稅專業服務機構或其他單位及個人辦理。
重要提醒!!!
退稅可以放棄:
國家稅務總局表示,如果納稅人是屬於需要退稅的,是否辦理年度彙算申請退稅是納稅人的權利,無需承擔任何責任。
補稅必須辦:
如果納稅人是屬於應當補稅的,辦理年度彙算是義務。根據稅收徵管法第六十二條,納稅人未按照規定期限辦理納稅申報和報送納稅資料的,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20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可以處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並追繳稅款、加徵滯納金。滯納金則從超過繳納期限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稅款萬分之五。
也就是說,年度彙算申報後,如果納稅人需要補稅,請在2020年6月30日前補繳稅款,否則將面臨每日萬分之五加收滯納金。
為了不因漏稅影響個人徵信,建議每個納稅人都進行年度彙算 ,在“個人所得稅”App上進行操作,幾分鐘就能知道要不要退補個稅。實際上,哪怕你年收入不到6萬元,也可能產生退稅,這是新個稅法的福利。
附:個稅年度彙算手機APP操作指引
(內容綜合自經濟日報、工人日報、南方日報、中國新聞網、中國經濟網、廣東稅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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