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知!我省3所高校新增4个学位点

4月2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正式对外公布了《关于下达2019年动态调整撤销和增列的学位授权点名单的通知》

,各大高校或单位共撤销193个学位点,新增231个学位点。其中,我省5所高校或科研院所共撤销15个学位点,3所高校新增4个学位点。


5所高校或科研院所共撤销的15个学位点,包括


四川大学的教育学(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心理学(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系统科学(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冶金工程(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建筑学(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纺织科学与工程(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食品科学与工程(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风景园林学(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农业资源与环境(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


成都中医药大学的基础医学(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药学(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药学(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

西华师范大学的计算机应用技术(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

西南民族大学的管理科学与工程(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

四川省社会科学院的农业经济管理(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


3所高校新增的4个学位点,包括


西南交通大学新增化学(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体育(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

西华师范大学新增软件工程(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

西南民族大学新增建筑学(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


据了解,2015年11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下发《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动态调整办法》,并决定自2016年起将调整工作实施范围扩大到全国。办法规定,对于属同一学科的博士学位授权学科和硕士学位授权学科,不得单独撤销硕士学位授权学科保留博士学位授权学科。省(区、市)学位委员会对博士学位授权点的调整,只能在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内和博士学位授予单位之间进行。此外,省级学位委员会组织开展增列学位授权点工作的,需聘请不少于1/2本省(区、市)以外的同行专家评审,通过后,公示时间不少于15个工作日,并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按本办法主动撤销的学位授权点在3年内实行有限授权,须停止招生,但保留对已招收研究生的学位授予权。3年期满后完全撤销授权,仍未毕业研究生由学位授予单位转由本单位其他学位授权点培养并授予学位,或向其他学位授予单位申请授予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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