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州縣檢察院依法監督檢查銷售仿製人民幣圖樣冥幣行為顯成效

近日,龍州縣檢察院幹警在履行公益訴訟職責時,發現市場上有人售賣仿人民幣圖樣的冥幣。為了進一步瞭解情況,該院聯合該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在縣城範圍內開展專項監督檢查,發現多家店鋪銷售的冥幣仿製現行流通人民幣圖樣——包含已故黨和國家領導人頭像。

根據《人民幣圖樣使用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禁止在祭祀用品、生活用品、票券上使用人民幣圖樣。銷售仿人民幣圖樣冥幣的行為,損害人民幣管理秩序和人民幣作為國家法定貨幣的嚴肅性、權威性,損害國家利益,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等法律法規進行處罰。

將已故黨和國家領導人頭像印在冥幣上,是對國家領導人和偉人形象的褻瀆,傷害社會公眾精神情感,侵害了社會公共利益。

為此,該院迅速啟動公益訴訟訴前磋商程序,與縣市場監督管理局、中國人民銀行龍州縣支行溝通聯繫,進行磋商,並達成共識——由兩個單位依法全面履行監管職責,加強協作,對全縣範圍內印製、銷售人民幣圖樣冥幣的違法行為進行查處,共同維護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

4月3日,該院幹警對部分店鋪進行檢查回訪,查看磋商內容落實情況,所檢查的店鋪已經不存在銷售人民幣圖樣的冥幣,被檢查的商家說:“你們檢查過後,我們已經知道人民幣圖樣的冥幣不能賣,是違法的,之前進貨的那種冥幣也已經全部銷燬了。”此次專項監督檢查,不僅維護了人民幣的嚴肅性和權威性,也引導群眾遵紀守法、文明祭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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