炮製“華商太難了”被追刑責,一點都不值得同情

炮製“華商太難了”被追刑責,一點都不值得同情

捏造多國“華商太難了”文章,帳號管理人被警方採取刑事強制措施。新京報我們視頻截圖

這場突如其來的疫情,是一面映射人間百態的鏡子,人們睜大眼睛,努力搜索著網絡上的每一個信息,因為這些消息關係自己和家人的安危、處境,即便發生在遙遠的國外。但是,也有一些人發現了“商機”,為了“提高閱讀量和漲粉以期贏利”,趁亂編造形形色色的虛假信息抓人眼球。

可惜的是,機關算盡太聰明,這些“火中取栗”不法分子,不僅錢沒有撈到手,自己卻一頭栽進了法網。

此前因炮製《疫情之下的XX國,店鋪關門歇業,華人有家難回,XX國華商太難了!!》等虛假文章,相關公號管理人員薛某於4月3日下午已被警方採取刑事強制措施。

對於薛某來說,恐怕在當初編造虛假信息時,也沒有料想到會有今天這個下場。

之前,微信方面以此類文章涉及誇大誤導,按照《網絡信息內容生態治理規定》《微信公眾平臺運營規範》等規定,刪除相關文章近100篇,封禁3個主體下的50個違規公眾賬號,對於暱稱涉及不正確使用國家名、地名的70個賬號,也統一清除暱稱處理。

曾有聲音認為,寫一些捕風捉影、子虛烏有的爆料文章,其實是一種常見的微信公眾號“營銷現象”,不見得有什麼具體的危害後果,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法》,處以拘留、罰款等處罰,就算是打了板子,以示懲戒了。

但是,編造、傳播虛假信息,已經涉嫌違法犯罪,並不是說來一場“大掃除”,由平臺把相關文章刪除、賬號封禁等,或者治安處罰,就可以萬事大吉。

更何況,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非常時期,類似編造虛假的疫情信息,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行為,會產生“裂變”反應、“放大”效應,帶來難以估量的社會危害性。比如編排海外華人“太難”,就可能會在留學生等群體中製造恐慌,產生誤導,對他們的決策造成干擾,從根本上來說也不利於疫情防控。

兩高、兩部《關於依法懲治妨害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違法犯罪的意見》中,就專門對“依法嚴懲造謠傳謠犯罪”作出明確規定,並“條分縷析”編造、故意傳播虛假信息等行為的“入罪門檻”,目的就是要從嚴打擊,平復社會心態。

從薛某的所作所為看,在主觀上存在編造、傳播的故意,於後果上造成公眾恐慌心理,影響抗疫大局,達到“嚴重擾亂社會秩序”臨界點,已涉嫌編造、故意傳播虛假信息犯罪,被追究刑事責任並不冤枉。

如今,薛某被處以刑責,只能說其咎由自取,不值得絲毫同情。而這對那些惡意炮製虛假信息的自媒體來說,無疑也是一次警醒。

□歐陽晨雨(法律學者)

編輯 胡博陽 實習生 張曉雨 校對 劉軍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