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點訪談》20200405 基本法:“一國兩制”事業的法律保障

央視網消息(焦點訪談):1990年4月4日,第七屆全國人大第三次會議審議並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這是“一國兩制”方針由構想變為現實進程中里程碑式的事件。30年來,香港基本法展現出強大生命力,是香港保持繁榮穩定、繼續向前邁進的基石。而隨著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的持續推進,香港也搭上了大灣區這趟快車,越來越多的香港公司在這裡找到了廣闊發展空間。

在廣州天銀大廈頂層的聯合辦公空間,52家入住的公司正在有序運轉著,這裡把以往生硬分割的工作間改造成自由流通靈活的服務型聯合辦公空間,不僅有寬闊的公共區域,還有公共健身房和閱讀區等配套設施,這個改變了傳統辦公概念的創意空間,出自香港設計師吳嘉惠團隊之手。

吳嘉惠曾經帶著他的創意團隊遊歷世界各地,粵港澳大灣區巨大的市場潛力,給了像他這樣的香港青年創業者施展才能的新空間,政府的積極推動和良好的營商環境,他的聯合辦公空間很快就吸引入住了一批港澳青年企業和創業團隊。

香港特區政府正充分利用大灣區發展帶來的機遇,結合自身優勢,致力於將香港打造成為國際科技創新中心。創新科技不但能為香港經濟注入新動能,為青年人提供更多優質、多元的就業機會,更能為香港市民改善生活質量。

基本法實施的成就更是有目共睹。香港始終保持國際金融、航運、貿易中心地位,迴歸後,香港的法治指數全球排名從迴歸前60多位大幅躍升到第16位,並連續多年被評為全球最自由經濟體和最具競爭力地區之一。

香港迴歸以來的實踐表明,“一國兩制”取得了舉世矚目的成就,是香港保持長期繁榮穩定的最佳制度,體現這一政策的法律表現形式就是根據憲法制定的基本法。基本法從頒佈到實施,已經走過30年曆程,也經歷了不同的階段。

早在1985年7月1日,中央就成立了基本法起草委員會,時年39歲的香港律師譚惠珠作為香港起草委員參與了基本法的起草。

在長達四年零八個月的時間裡,來自內地與香港各方面人士組成的基本法起草委員會,進行全面細緻深入的民主協商,面向香港和全國各地開展多輪大規模調研和諮詢,終於在香港社會達成了最大公約數,也在全體國人中達成了最大公約數。在當時的條件下,基本法的每個條文甚至每個字句,都是幾經斟酌、反覆權衡之後形成的共識。

在憲法和基本法的保障下,特區依法實行高度自治,香港居民的基本權利和自由得到充分保護,民主政制穩步推進,但同時因為“一國兩制”是一項歷史上沒有先例可循的制度創新,在它實施二十多年間,不斷面臨新情況和新挑戰。

這是讓很多中國人印象深刻的一幕:2016年10月12日,在新一屆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的就職宣誓儀式上,個別當選議員故意違反宣誓要求,公然宣揚“港獨”,侮辱國家和民族。當天,兩人的宣誓被監誓人當場判定無效,他們宣揚“港獨”、侮辱國家的言行也迅速引發了包括香港市民在內的廣大中國人民以及全球華人的強烈譴責。

當年10月18日晚上香港特首及律政司,緊急向香港高等法院原訟庭提出司法複核。由於香港高法還未做出最後判決,不少香港市民走上街頭參加集會,請求全國人大盡快釋法。10月26日,上萬名香港各界人士聚集在立法會門外,抗議個別候任議員侮辱國家及民族的言論。

事實上,全國人大常委會一直密切關注這一事件的進展。2016年11月7日,全國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議案並在常委會閉幕後舉行新聞發佈會,對香港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做出權威性解釋,確定了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基本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既作為法定宣誓內容,也作為參選或擔任這些職務的法定要求和條件。

這是全國人大自1999年以來第五次啟動的釋法,法律專家認為,五次釋法就是一個對基本法宣傳落實適用的過程。

基本法序言中明確規定“維護國家的統一和領土完整,保持香港的繁榮和穩定”,黨的十八大報告中進一步將之概括為“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保持香港長期繁榮穩定”。但從2014年“非法佔中”到去年的“修例風波”,發生了大量嚴重觸碰“一國兩制”原則底線的行為,憲法和基本法的權威受到前所未有的挑戰,許多深層次問題都到了必須面對和解決的重要時期。

如果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得不到維護和保障,香港繁榮穩定就成了無源之水、無本之木。維護國家安全是全面準確貫徹“一國兩制”方針的核心要求,也是特別行政區根據基本法必須履行的憲制責任。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基本法是根據憲法制定的基本法律,規定了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實行的制度和政策,是‘一國兩制’方針的法律化、制度化,為‘一國兩制’在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實踐提供了法律保障。”以憲法和基本法為基石,“一國兩制”取得了舉世公認的成功,展示了我國國家制度和治理體系的顯著優勢。面對一些新挑戰新問題新情況,既需要堅定不移貫徹執行基本法,也需要不斷完善相關制度和機制,讓“一國兩制”行穩致遠,進一步促進香港繁榮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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