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风系统不完善仍组织生产 筠连县金銮98煤矿公开裁定被重处

通风系统不完善仍组织生产 筠连县金銮98煤矿公开裁定被重处

“经过裁定小组集体研究,现宣布裁定结果:筠连县凤凰煤业有限公司金銮98煤矿矿井13采区进、回风巷未贯穿整个采区仍然组织生产,矿井采掘工程平面图和通风系统图不能反映实际情况……等违法违规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依法对煤矿责令停产整顿30日、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处罚款100万元,对矿长处罚款7万元。”

11月5日,在筠连县刘家祠矿业有限公司会议室,川南煤监分局和筠连县应急管理局组成的公开裁定小组现场宣布了对筠连县凤凰煤业有限公司金銮98煤矿涉嫌违法违规案进行公开裁定的结果。筠连县凤凰煤业有限公司金銮98煤矿矿井核定生产能力为21万吨/年,为高瓦斯矿井。

在公开裁定现场,案件承办人陈述了该违法违规案详细过程:10月23日至25日,四川煤监局组织对筠连县凤凰煤业有限公司金銮98煤矿进行暗查暗访,发现该矿在采区进回风巷未贯穿整个采区的情况下在采区内布置采煤工作面组织生产,采掘工程平面图和通风系统图与实际不符,采煤工作面作业规程部分内容与实际不符等违法违规行为,为防止煤矿事故发生,四川煤监局暗访监察组现场责令该矿立即停止生产,并对该矿涉嫌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10月25日,具体承办该案件的川南煤监分局监察员对该矿安全生产情况和矿长等责任人进行调查取证,制作调查取证笔录,并收集了该矿图纸等证据材料。

经调查,这些违法违规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分别违反了《煤矿安全规程》《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等的相关规定,依法责令煤矿停产整顿30日、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处罚款100万元,对矿长刘某处罚款7万元,合计处罚款107万元。

面对公开裁定事项,筠连县凤凰煤业有限公司金銮98煤矿矿长刘某表示:“以上所述情况属实,现矿已停止生产,立即制定了整改方案,已经开始整改了”。

本次公开裁定小组由川南煤监分局和筠连县应急管理局五名监管监察人员组成。为起到“查办一案、震慑一片”的警示教育效果,除筠连县金銮98煤矿矿长外,现场参加裁定的还有筠连县刘家祠矿业有限公司、筠连县维新镇落箭村福利煤矿、筠连县汪家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等煤矿主要负责人。

“各煤矿企业一定要以案为鉴,牢固树立依法、诚信办矿意识,认真按照全省煤矿隐患集中治理的工作部署,切实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条件、顶板管理、作业规程专项整治。对于以任何名义违法违规组织生产、建设的煤矿,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将依法严肃查处。”公开裁定小组在裁定结束时反复强调。

公开裁定结束后,川南煤监分局监察人员依法对筠连县凤凰煤业有限公司金銮98煤矿下达了执法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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