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上最難的事是華為道歉?比996更可怕的是職場紙牌屋

世界上最難的事是華為道歉?比996更可怕的是職場紙牌屋

2019年12月初主流媒體爆料華為舉報離職員工李某在解約賠償金方面敲詐勒索而被警方刑事拘留251天的驚天事件。

耐人尋味的是,在公安機關重新審核認定李某無罪、當事人獲得刑事賠償的情況下,華為做出瞭如下公開回應:

“我們尊重司法機關,包括公安、檢察院和法院的決定。如果李洪元認為他的權益受到了損害,我們支持他運用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權益,包括起訴華為。這也體現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精神。”

也就是說,華為並不認為自己是誣告,並不認為自己有任何過失、錯誤,自然也沒有必要道歉。而且這個世界通訊產業的龍頭企業帶有挑釁色彩地宣稱,支持李某起訴華為!把這稱之為“法治精神”!

世界上最難的事是華為道歉?比996更可怕的是職場紙牌屋

作為一箇中國職場人,我覺得真挺膩味的。工作、謀生,感覺就像天天欠了企業、單位的債一樣,求著僱主給口飯吃!

不加班有負罪感,要加班費有罪惡感,被炒魷魚是罪有應得,解約拿賠償金彷彿畏罪潛逃。

這是契約關係,還是人身依附關係呢?

感覺勞動合同中除了規定的工資(底薪)外,其他都是浮雲。什麼績效獎金、年終獎金、期權股權、帶薪休假、無限期合同……白紙黑字不假,但哪個不是領導的最終解釋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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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說李某在華為也算是十幾年的老員工,他能得到什麼呢?

無限期合同?有,但企業說績效不合格讓你走,有脾氣嗎?

走也不能白走。

華為的李某在得到賠償金、離職手續辦完後,被部門和公司反咬一口,竟身陷囹圄、失去自由8個月之久!

真相大白又怎麼樣?舉報不成立又如何?賠償金不是那麼好拿的,一個電話、一份材料讓你小子嚐嚐“法治”的厲害——變著法兒地治你!

世界上最難的事是華為道歉?比996更可怕的是職場紙牌屋

在近些年來國內員工與企業的糾紛中,華為這起誣告案的性質相當惡劣,原本正常的勞動合同關係解除,竟因幕後搞陰謀、耍手腕而剝奪員工的人身自由。

據媒體報道,當事人李某還沒有準備起訴華為,他在得到華為的回應後說了一句:“大家看看先,我聽全國人民的。”

“聽全國人民的”?靠輿論監督?

在網絡時代,輿論貌似強大,其實遠不如危機公關的手段強大。再大的事,蓋上幾天後就沒人關注了,一切就像什麼也沒有發生一樣。

有些事能私了,有些事,還得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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