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方的婚前財產;/<font>
(2)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font>
(3)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font>
(4)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font>
(5)其他應歸一方的財產。/<fo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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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5-15 11:33:01 北王裡司法所
(1)一方的婚前財產;/<font>
(2)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font>
(3)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font>
(4)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font>
(5)其他應歸一方的財產。/<fo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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