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幸造假研究報告,新鮮出爐”

瑞幸自己便承認了22億的虛增收入,可謂“打臉來的太快”。


“瑞幸造假研究報告,新鮮出爐”

美國當地時間4月2日盤前,瑞幸咖啡提交監管文件顯示,在審計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年報發現問題後,董事會成立了一個特別調查委員會。


調查委員會向董事會說明,發現COO劉劍以及多名下屬於自2019年二季度至四季度,曾虛增了22億人民幣的交易額,並虛增了相關的費用和支出。


他們調動了瑞幸的92名全職員工和1418名兼職員工為他提供內部信息,並且成功拿到了981個門店的監控,視頻證據時長11260個小時。而且這些視頻都是能完整展示門店從開門到關店的錄像,保證了證據的連貫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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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有了這麼多證據,得出了一個結論:2019年第三季度瑞幸每家門店的日銷量至少誇大了69% ,第四季度就更過分了,至少誇大了88% 。


而且瑞幸將廣告支出誇大了超過150% ,而這部分實際沒用上的廣告費很有可能就填了營收的窟窿。同時,瑞幸高層大量質押股票;並且大量增發債券,有可能從中套現。


消息一出,瑞幸咖啡股價暴跌,在美股開盤前,半個小時之內直接跌了82% ,跌幅最大的時候甚至一度超過了85% ,真是讓人驚心動魄的蹦極大冒險。


就在兩個月前,今年2月4日,中金公司曾公開發表題為《匿名沽空指控缺乏有效證據》的瑞幸咖啡的研究報告。


“瑞幸造假研究報告,新鮮出爐”

中金公司研報

“我們認為匿名沽空報告主要基於不具代表性的草根調研和主觀推斷,亦缺乏有效證據。”2月4日,中金公司披露研報,直言瑞幸咖啡匿名沽空指控缺乏有效證據。

“瑞幸造假研究報告,新鮮出爐”

研報顯示,匿名沽空報告草根調研數據代表性不足,單店觀察天數和小票等樣本較小。報告調研數據從2019年第四季度開始,但用推斷方式指控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數據真實性,存在時間錯位。


此外,在中金公司方面看來,且不論視頻記錄的真實性,測算其觀察所得數據對應單店平均觀察店數約1.6天,單店平均小票數量僅11.7張,將觀察不足2天的數據及少量小票信息遞推至整個季度,他們認為缺乏合理性,調研數據的樣本數量較有限,報告對單店運營數據虛增的指控缺乏有效證據。


“疫情或對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造成影響,但屬短期波動。”談及對於瑞幸咖啡的未來預期,中金公司方面談道,“考慮到疫情影響需持續觀察,我們暫維持目標價盈利預測不變,維持跑贏行業評級。”


僅兩個月後,瑞幸自己便承認了22億的虛增收入,可謂“打臉來的太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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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律師解答

對瑞幸咖啡財務造假所涉及的法律問題,北京市中銀律師事務所付明德律師進行了如下解答:


第一、 瑞幸已經承認“從2019年第二季度開始,瑞幸咖啡首席運營官及部分下屬涉及偽造交易等不當行為,偽造交易價值約22億元人民幣。”可以確認瑞幸咖啡存在財務造假這一事實;

第二、 瑞幸咖啡將責任歸咎於首席運營官和下屬員工,其目的是想將該造假行為與公司以及其他信息披露義務人進行切割,但是首席運營官和下屬員工等責任人均是職務行為,公司必須對他們的行為承擔責任,因此,公司不能免責。至於其他信披義務人是否免責,除了對責任人的行為是否知情外,還要看是否切實履行了職責,否則,即便毫不知情,也不能免責;

第三、 公司將會面臨美國證監會(SEC)鉅額罰款,罰款金額將由SEC根據調查結果做出;

第四、 責任人將會面臨刑事制裁。最高可判處25年的監禁和500萬美元的罰金;

第五、 責任人和公司將面臨行政處罰,由SEC根據調查結果做出;

第六、 公司和信披義務人將承擔民事責任。由SEC或私人提起民事訴訟。由於美國對證券違法行為實行集團訴訟制度。造假的公司及其相關責任人將會面臨鉅額民事賠償;

第七、 負有責任的中介機構及其責任人也會面臨刑事制裁和民事賠償。

第八、 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二條第四款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的證券發行和交易活動,擾亂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市場秩序,損害境內投資者合法權益的,依照本法有關規定處理並追究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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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上述規定,對於境外上市公司,中國法律也有管轄權,但必須存在下述情形之一:

(1)擾亂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市場秩序;

(2)損害境內投資者合法權益的。


同時,由於新修訂的證券法2020年3月1日才開始實施,根據法不溯及既往的原則,若瑞幸咖啡的行為的行為發生在3月1日前,則新修訂的證券法對其不適用,若其造假行為延續至3月1日後,則新修訂的證券法對其有管轄權,有關部門可以依據新修訂的證券法對其違法行為予以制裁,投資者也可以根據新修訂的證券法所確定的訴訟制度對其提起民事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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