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又出新政策!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了个人所得税两件大事

个税又出新政策!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了个人所得税两件大事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1月20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个人所得税改革情况汇报,确定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减轻纳税人负担。

1、对部分纳税人免除汇算清缴义务

要合理有序建立个税年度汇算清缴制度,使专项附加扣除政策更好落实并不断完善,实现税制可持续。会议决定,为进一步减轻纳税人负担,两年内对综合所得年收入不超过12万元或年度补税金额较低的纳税人,免除汇算清缴义务。会议要求加强政策解读,简化操作,便利纳税人依法纳税。

2、航行超过183的远洋员工的工资薪酬

会议还决定,为促进海运业发展,适应国内对海产品较快增长的需求,借鉴国际做法,从今年1月1日起到2023年底,对一年在船航行超过183天的远洋船员,其工资薪金收入减按50%计入个税应纳税所得额。

3、到底那些人需要办理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

我们通过一张图片来了解一下到底哪些个人需要办理格式汇算清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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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

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纳税人,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向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报送《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纳税人有两处以上任职、受雇单位的,选择向其中一处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纳税人没有任职、受雇单位的,向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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