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教師職稱的辯證法

有真能力的教師可能在晉級之途上一帆風順,也有可能挫折連連、困難重重,甚至無望。

沒有真能力的並不意味著晉級困難,有可能一路高歌猛進。

職稱高不一定水平高,水平高的不一定職稱高。

職稱高的不一定曾經貢獻大,職稱低的不一定曾經貢獻少。

職稱高的不一定工作積極性高,職稱低的不一定積極性不高。

職稱高的從事的未必是技術難度高的工作,職稱低的未必是做著簡單的活。

職稱高者不一定工作量就多,職稱低者不一定工作量就少。

關於教師職稱的辯證法

因此,職稱高低與工作難度、工作量多少、業績、積極性之間並沒有必然的因果關係。

因此,職稱工資制度所體現的職稱高者工資就一定工資高,其實就是肯定一切;職稱低者工資必須低人一等就是否定一切。也就是說職稱工作制度是違背辯證法和客觀實際的。

因此,職稱工資制度讓一部分人投機取巧、佔盡便宜,而另一部分要麼追隨或學著前面那部分人,要麼積極性大挫。

因此,按職稱定工資的制度違背了按實際勞動定工資的按勞分配製度,同時扭曲了教師的價值觀、負面影響了師德建設。

因此,功利化的職稱工資制度,讓原本應該聖潔的教育變得渾濁不清、原本應該文靜高雅的教育變成了相互爭鬥的名利場。

因此,百姓茶館認為,教育用職稱主觀地把教師不合理分成三六九等的經濟地位,危害性極大。從整體上看,其作用就是損毀教育。

因此,職稱可存,職稱與工資掛鉤該休矣!

關於教師職稱的辯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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