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效!通北林區法院首次適用刑事速裁程序審案

高效!通北林區法院首次適用刑事速裁程序審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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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理經過

12月14日下午,通北林區基層法院對被告人宣某某、被告人刁某某、被告人鄭某某三起非法狩獵案進行公開開庭審理。這是2018年10月26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修正實施後,通北林區法院首次以速裁程序審理的被告人認罪認罰刑事案件。三起案件分別由兩名院領導獨任審判,通北林區人民檢察院派員出庭支持公訴。

基本案情

三起案件均系轄區林場居民非法捕捉黑龍江林蛙的破壞野生動物資源案件,數量為30多隻到50多隻,案件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各被告人對案件事實無異議,認罪認罰,在徵得其同意後,該院決定適用速裁程序審理。庭審中,在依法告知被告人享有的相關訴訟權利義務以及認罪認罰的相關法律規定後,獨任法官依法審查了被告人認罪認罰的自願性及其簽訂認罪認罰具結書的合法性,同時聽取公訴人意見,省略法庭調查、法庭辯論階段,在聽取被告人的最後陳述後當庭進行了宣判,各被告人分別被處以拘役並適用緩刑。

便民高效

這三起刑事速裁刑事案件平均個案庭審時間十二分鐘,平均審限五個工作日,充分體現了速裁程序的迅捷特點,既節約司法成本,又提高了辦案效率,進一步推動了刑事案件的繁簡分流,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

高效!通北林区法院首次适用刑事速裁程序审案

通北林區基層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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