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金融發展之“機”

作者丨鄧宇,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文章丨《金融博覽·財富》2020年第4期


從最初的孕育和探索,到風口與激進,再到2019年的監管和穩健,消費金融的爆發式增長雖然已經漸漸消失了,但消費金融的紅利會一直存在。

新冠疫情期間,消費、零售、文旅等各個行業發展均受到抑制,短期下降明顯。然而,隨著疫情防控取得巨大進展,後疫情期各類消費需求將加速,報復性消費增長成為消費金融的巨大轉機。

未來,在產業升級的大趨勢面前,一切皆有可能。數字金融和“零接觸服務”催生了各類線上化的服務,消費金融的渠道和生態更加多元化。監管部門以及各類政策激勵正在激活消費金融發展進入新的週期,國內消費市場與新零售的融合將更加廣泛。

那麼,經歷了狂歡、整治、疫情衝擊後的消費金融,未來應如何“破”與“立”,把握這個機會,又會以怎樣的面貌與我們相見?

消費金融發展之“機”

狂歡後,警報拉響

消費金融行業在國內消費市場紅利的催生下吸引各路資本進場,市場主體參差不齊,加之徵信體系不健全,消費金融過度發展破壞了信用基礎,消費貸模式不良率攀升,無法持續,監管的缺位和多頭治理成為一對矛盾體,消費金融行業風險頻發,包括侵蝕金融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暴力催收、監管失控等。

消費金融行業的膨脹既有客觀環境的驅動,包括國內消費市場的活躍、消費產業升級,吸引了各個行業扎堆到消費金融領域,野蠻生長和互聯網化營銷催生了一大批消費金融公司,紛紛進駐到消費金融。雖然能夠帶動消費市場的發展,但是由於相關監管規則、牌照發放等存在一些滯後的問題,特別是對於消費金融的行業規範、市場運營、消費貸缺乏必要的監管技術,導致消費貸市場氾濫,並與互聯網金融捆綁,形成了魚龍混雜、魚目混珠的市場亂象。

毋庸置疑的是,消費金融行業的亂象問題不可忽視,經過數年的野蠻生長已經到了轉折點,而互聯網金融的整治也給消費金融行業敲響了警鐘。

正是在這個背景下,2019年,銀保監會正式發佈《關於開展銀行保險機構侵害消費者權益亂象整治工作的通知》,監管升級助推消費金融監管向縱深發展。同時,人民銀行等相關部門正在大力推進金融科技創新監管制度,鼓勵持牌經營和頭部企業發展,以此樹立消費金融行業規範和自律機制,促進消費金融有序發展。

● 有效監管缺失,存在大量監管套利

消費金融尤其是互聯網消費金融的快速崛起,都對消費金融監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互聯網公司進入到消費金融領域,在缺乏必要的牌照情況下開展三方合作,存在嚴重的監管套利行為。事實上,一些互聯網公司正是借力牌照而實現快速增長,資本方推波助瀾,誘導企業滲透到消費金融行業,逃避監管部門審查,這種不對等監管實質加劇了消費金融行業的不公平競爭,不僅提高了傳統消費金融機構創新的成本,也限制了互聯網消費金融的健康發展。央視曝光的“714高炮”“套路貸”以及房貸催收案等再次揭示了消費金融行業發展的“殘酷”,打擊違法消費貸、“套路貸”迫在眉睫。

● 同質化現象嚴重,行業發展失範

消費金融公司藉助互聯網渠道,形成爆發式增長,以流量取勝和誇張的宣傳獲客,不顧徵信基礎薄弱的問題,給予市場上缺乏信用基礎的人群消費貸款。當存量市場形成後,同質化的現象不可避免——這些消費金融公司的信貸產品主要以信用貸、消費分期為主,與傳統商業銀行消費貸相比,區別不大,消費金融公司間的金融產品也差別不大。另外,沒拿到牌照卻做著持牌機構的業務、個人信息容易洩露等問題也開始顯露。在行業發展初期,大多數用戶對產品的要求還停留在可得性的階段,消費金融局部市場的同質化已經非常嚴重,整個行業的同質化也是可以預見的。同質化加劇必然產生激烈的競爭,一些消費金融公司不惜突破監管規則,大肆藉助互聯網金融放貸,行業發展失範,破壞了徵信體系。

● 資金來源有限,流動性風險制約猶存

互聯網金融以及消費金融公司的資金來源複雜,部分企業鋌而走險,規模擴張後資金短缺,再加上“去槓桿”效應導致消費金融公司的風險加劇。從現有消費金融業務來看,耐用消費品、3C等消費信貸的風險較高。當壞賬率變大,消費金融公司自有資本難以沖銷所有風險時,就需要靠外來資金支撐業務發展,缺乏必要牌照的中小消費金融公司無法通過ABS和發債實現募集資本的目標。因此,有限的資金來源,較弱的流動性支持,都成為消費金融公司無法持續發展的重要原因。一些消費金融公司不惜將消費貸產品提供給低收入者,不良貸款率大幅攀升,侵蝕行業利潤。這些消費金融公司最終在監管風暴中隕落。

● 疫情風險影響較大,短期需求下降明顯

本次疫情的影響週期主要集中於消費需求旺盛的春節以及第一季度。傳統的零售、文化娛樂、旅遊等消費金融“主場”均有大幅度下滑,消費的下降使消費信貸的融資需求隨之下降,進而引起消費金融業務增速放緩甚至業務規模收縮,中小消費金融公司的生存難度較大。同時,由於疫情期間絕大部分線下消費場景都已嚴格管控,線上信貸需求下降和逾期問題嚴重,而線上線下的渠道嚴重受阻,市場拓展和復工壓力較大,抬升了消費金融公司的運營成本。需要注意的是,頭部消費金融公司正在進行整合,包括建設銀行、招商銀行等紛紛進入消費金融市場,有助於提升消費金融發展的層次,整合後疫情期消費金融發展的格局。

頭部效應,分流加速

數字金融加速迭代,監管趨嚴的背景下,消費金融公司持牌運營將成為常態,牌照和市場準入的要求更高,以銀行系和大型消費金融公司為龍頭的頭部消費金融企業正在逐步形成。在此格局下,頭部消費金融公司的溢出效應開始產生,同時也激活了細分市場的創新。

● 金融科技激活發展新動能

從國家層面上看,《金融科技(FinTech)發展規劃(2019-2021年)》下發,多家持牌消費金融公司持續擁抱金融科技。在金融科技的助力下,消費金融公司不僅能對用戶需求進行深入洞察,更有利於發揮消費金融的普惠性特徵;在降低消費金融服務的交易成本、拓展市場容量、降低風險集中度的同時,為解決金融發展不平衡、不充分的問題提供了新的思路。

國內領先的消費金融公司馬上金融近年來大力投入金融科技,以“AI場景+交易+信用”為依託建立起多個科技產品體系,包括打造以消費者為中心的一體化城市智慧物流配送平臺,人臉識別、聲紋識別等SAAS化智慧雙錄服務平臺,將消費產品嵌入機場、超市、物業、停車場等日常生活領域,激活消費金融發展動能。

● 頭部消費金融公司優勢逐步凸顯

中銀消費公司屬於行業發展較早的頭部企業,藉助其優越的股東背景和良好的發展環境,特別是牌照優勢,經過一系列增資後,其註冊資本從8.89億元增至15.14億元,增資到位後,中銀消費公司淨資產將超過80億元。增資有利於緩解發展過程中的資本短板,進一步夯實資本實力,同時響應中銀集團普惠金融和綜合化發展戰略的號召,增強風險抵禦能力。

而近期獲批的平安消費金融則藉助於平安集團戰略,在成立伊始即獲得高關注度,以馬上金融和招聯金融為代表的頭部公司則開始主動放緩業務規模,開發優質客群,構建風控體系,順應監管趨嚴態勢,謀求深耕細作。

● 互聯網巨頭紛紛進駐

互聯網巨頭跨界入場有先天優勢。互聯網巨頭憑藉更為成熟的數據處理技術、消費場景轉化與用戶消費習慣等優勢,進駐消費金融正當其時。

數據流量為摸清信貸需求提供了可能,信貸產品創新提高了客戶黏性與客戶流量,雄厚的資本實力為業務經營築起了風險隔離牆……為信貸消費對服務場景嵌入與滲透提供了多元路徑。以阿里巴巴、小米為代表的互聯網巨頭藉助消費金融牌照,與第三方公司密切合作,將流量導入消費金融公司,開發出多元化的消費貸產品,以分期、消費貸、附加產品和場景為賣點,迅速佔領消費金融市場。

技術監管與規則監管並行

隨著互聯網金融持續整治和監管規則日益細化,消費金融正面臨較為嚴峻的監管環境。對大部分消費金融公司來說,一方面是加快內部整改,向合規經營模式深入;另一方面是行業洗牌,優勝劣汰不可避免。

事實上,技術監管與規則監管並行不僅能夠改善消費金融行業的秩序,而且有助於重塑消費金融生態,從長遠看具有前瞻性,顯示出國內金融治理的現代化水平正在穩步提升。

● 消費金融公司持牌經營與頭部效應並存

2019年,行業監管深化、劣質平臺被清洗殆盡後,持牌消費金融公司因具備合規等先發優勢,迎來更多發展空間。與此同時,受公司戰略、監管等因素的影響,持牌消費金融機構的業績兩極分化,強者恆強。

捷信消費金融公司作為消費金融行業的“老大哥”,放款量、營業收入、淨利潤長期穩居行業第一。對頭部持牌機構來說,經過多年發展,已經從單純追求速度轉向更加關注利用金融科技力量提升資產質量、風控水平和服務效率。而中小持牌機構更多投入到了場景爭奪戰,卻因合作伙伴原因頻繁踩雷,最終“城門失火,殃及池魚”,反映到業績上也就愈加不佳。另外,中小機構也開始花大成本投入科技研發,短期內也會影響業績表現,行業分化蔓延。

● 技術監管與規則監管深入到消費金融

2019年,監管部門頻頻主動處置、化解存量業務風險,整個消費金融行業的監管形勢趨嚴。在國民整體金融素養、消費金融公司全流程服務能力“雙升級”的前提下,持牌合規經營已經成為大勢所趨,行業迎來合規發展的下半場。可以說,2019年消費金融行業在監管洗禮下,穩步邁進了合規發展的新徵程。

2019年全年,在監管指導下,違規違法的“套路貸”、高利貸、暴力催收都成為“掃黑除惡”重點打擊對象。央視315曝光“714高炮”後,多家馬甲平臺迅速下線。2019年10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又制定了《關於辦理非法放貸刑事案件若干問題的意見》。一系列整頓之下,違法違規的劣質平臺退出舞臺,為持牌消費金融機構掃清了道路,有利於行業的健康穩定發展。

● 互聯網金融整治加速P2P網貸合規經營

2019年,P2P網貸行業的基調都是出清和轉型。出清方面,據網貸之家統計,截至2019年11月底,P2P網貸行業正常運營平臺數量下降至456家。與2015年12月最高峰時的3574家相比,下降幅度高達87.24%。轉型方面,獲取牌照已成為P2P網貸的轉型歸途。《關於做好網貸機構分類處置和風險防範工作的意見》規定,允許有條件的合規機構轉型網絡小貸和助貸導流機構。

《關於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轉型為小額貸款公司試點的指導意見》規定,申請轉型試點的P2P平臺必須承諾對存量業務承擔兜底責任,而10億元的註冊資本紅線也已將絕大多數平臺排除在外。對這些P2P網貸平臺來說,參股銀行、消費金融等持牌機構,不僅能夠使雙方資源互補,還可擴大助貸落地場景,保障合規運營。

消費金融發展之“機”

生態與路徑

消費金融的格局還未定型,處於監管落地和行業深度發展的階段,再加上疫情的衝擊,不可避免地會使消費金融行業出現分化。雖然消費金融面臨不小的挑戰,但更是難得的機遇。頭部消費金融公司必然佔據市場的優勢地位,持牌經營將擠壓大量的中小消費金融公司,存量博弈的市場不再是藉助互聯網金融、資本市場的野蠻生長路徑,而是需要紮根於細分領域,規範徵信、消費貸,向經營消費金融產品、模式轉型、客戶培育等方向深度邁進。

第一,健全消費金融行業規範與監管規則,改善行業生態。消費金融的亂象治理必須杜絕“一刀切”的做法,避免付出過高的社會成本,特別是互聯網金融的治理教訓仍存。消費金融行業的發展有助於提升國內消費市場水平,健康、成熟的消費金融模式需要監管層面注重從法律規範上給予消費金融公司良好的引導,用法律代替單一的行政執法,同時健全行業自律機制,構建基於市場有序發展、政府有效作為的行業規範,改善行業生態。

對於監管層而言,一是要堅持科學的、有法可依的監管原則,以技術監管和規則監管為主,創設公平有序的市場環境,鼓勵消費金融公司創新的同時,對行業模式、業務形態、產品結構等給予指導,支持消費金融行業可持續發展。

第二,培育頭部消費金融公司,引領行業加快轉型。經過幾輪的洗牌後,消費金融公司的牌照效應正在凸顯,前期分析的中銀消費、捷信、平安消費等頭部公司紛紛發展壯大,在整治亂象的過程中開始展現自己的牌照優勢。

作為頭部消費金融公司,一是順應監管要求,規範化經營,從風險把控上注重資本流動性,建立廣泛的增資渠道,與具備競爭力的戰略合作伙伴協作,確保風險整體可控。二是要以金融科技為發力點,在消費金融產品、服務和獲客渠道上搭建“AI+場景+交易”的模式,研究細分市場客戶的需求。三是藉助金融科技手段降低不良率,將消費金融產品與客戶徵信、需求、消費場景融合,採取用戶精準畫像、消費貸定製化的模式,引領行業加快轉型。

第三,加快構建個人徵信體系,維護行業發展公信力。消費金融的野蠻生長主要表現為對徵信缺失、低收入者人群進行“套路貸”,並且藉助互聯網將學生、年輕白領等納入到獲客群,嚴重破壞了個人徵信。我國目前徵信體系不完善,數據不充分、信息不真實、信息分散凌亂、信息孤立不共享、信息整合分析等都需要迫切解決。

因此,建立完善的個人信用信息的收集、評價和監督體系顯得至關重要。加強消費金融行業監管既是為了保護個人徵信,更是為了維護行業的公信力。

第四,重視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迴歸金融服務本源。過去一段時間,侵害金融消費者的亂象頻繁出現,個人信息洩露、徵信混亂、不平等條款等成為主要問題,嚴重擾亂消費金融市場秩序。當前,銀保監會已下發專門保護金融消費者的文件,經過監管的強有力整治,將大大改善消費金融環境,不僅能夠保護金融消費者的合法權益,而且有助於消費金融公司健康發展,迴歸金融服務本源。

對於消費金融公司而言,一是堅持為用戶服務、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在渠道、產品、技術層面給予個人信息保護,防止信息洩露。二是規範消費信貸產品發行、營銷過程,杜絕虛假宣傳,面向有良好徵信背景、收入穩定的人群,深耕潛力市場,嚴防風險。三是要將核心授信評審納入內部管理,尤其是風險業務必須自主管理,防止風險業務外包。

第五,整合消費金融產業鏈,打通各類場景通道。傳統的消費金融模式已不能適應監管和行業發展的要求,違規運營、監管套利的做法將面臨更加嚴厲的處罰,未來的消費金融將更加重視消費金融產業鏈整合。

以平安消費金融公司為例,通過前期平安集團的資源,平安普惠、平安保險等多個優勢板塊整合系統、人力、產品線資源,從線下獲客轉向線上線下聯動獲客,為客戶設定個性化、符合智能風控的金融產品。同時,如馬上金融、招聯金融等藉助金融科技手段,將消費金融產品賦予場景意義,通過與各個應用平臺合作,打通消費、旅遊、日常、社交網絡,快速提升消費金融服務的能力和範圍。而藉助AI技術和生物識別,將幫助消費金融公司搭建更加高效、智能化的人工服務,提高在線服務效率,提升消費金融客戶體驗。

第六,研判後疫情期消費金融風險管理。疫情期間,各個行業出現了短期的需求下滑,消費需求和線上金融等處於“低潮期”,隔離防控也導致人們的收入普遍受到影響,貸後還款、徵信記錄以及消費金融群體分化。未來,需要重視消費金融貸後管理,通過大數據平臺進行風險篩查,精準畫像,同時以監管和職能部門的政策引導為基礎,防止暴力催收,給予更多延後和優惠消費金融政策,鞏固後疫情期消費金融客戶群黏性,有序化解逾期不良風險。

消費金融領域的創新有很強的市場盲目性和資本追逐的影子,特別是互聯網金融滲透到消費金融這片藍海,誘發了大量的亂象和問題,市場準入、牌照、支付、消費貸等成為侵害金融消費者最為嚴重的領域,破壞了消費金融行業的可持續發展。

從過去幾年的發展來看,消費金融走入了誤區和迷途,成為資本逐利的焦點。這主要是由於互聯網金融過快發展衍生出大量的宏觀經濟風險,消費貸款增速加快侵蝕個人徵信的健康生態,市場主體的惡性競爭產生了行業泡沫。

我們也應吸取互聯網金融監管過於粗放、滯後的教訓,對於消費金融應通過法律、市場規範、金融科技、行業自律等加以引導,培育頭部企業,引領整個消費金融行業的可持續發展。在監管規範方面,應採取治理與引導相結合的原則,堅持以頭部企業為依託,以持牌經營、鼓勵各個類型消費金融公司良性競爭相結合。

尤其是此次疫情突然帶給消費金融公司巨大的壓力,消費金融公司應抓住機會,轉“危”為“機”,加速科技與金融的融合,搭建“零接觸服務”的新場景。此次疫情中迅速增長的“無接觸”式線上業務被一些消費金融公司視為彎道超車的機會。消費金融公司應加快向線上轉型的速度,爭取在短時間內高效搭建、測試和完善線上系統。在加強線上信貸服務的同時,消費金融公司也應加快智能化技術佈局和數字化轉型,提升在金融科技領域的軟實力和硬核度。

總而言之,消費金融公司應加速轉型,加快重塑消費金融新生態體系,必須重視徵信、消費者培育、信貸產品、內容、運營模式等。要實現風險管理與業務發展平衡,以監管規則為核心,以數字金融為驅動,以消費多元化為主導,適應後疫情期消費金融市場的競爭格局,構建更具競爭性和品牌影響力的消費金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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