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未必這麼說,但能使你這麼做”——基礎不牢,地動山搖

我一直說自己是個文盲,這不是自謙,更不僅僅是自嘲,我是真的覺得自己是個文盲,越讀書,越覺得!上週讀莫提默的《如何閱讀一本書》,書中經常提到文章架構,文法與結構,邏輯,修辭,這算耳熟能詳的詞,可是我認真思考後發現自己真的不理解這些到底指什麼,如何在閱讀學習寫作中更好地運用。於是我的待行動清單多了一條閱讀關於這類書籍的計劃。


今天讀高杉尚孝《麥肯錫教我的寫作武器》,第一章關於“信息”的分析打開一扇新的大門,過程中我一直懷疑自己的語文課白上了,要不都還給老師了。我們說的每一句話,看到的每個場景,都是信息,這些信息在呈現之前由傳遞者做出,內含傳遞者的意圖,被接收者加上自己的理解消化吸收。那麼怎麼做可以達到“我未必這麼說,但能使你這麼做”的效果呢?高杉對“信息”用一個章節的內容分析論證,讀完我覺得自己應該回小學重修語文。這些基礎而又極其重要的知識,簡直是必備技能,必須掌握啊!


不久前剛剛發生在我身上的例子:前段時間開會,關於最近一次營銷方案成果的討論,我提出一個數據“我們現在有600家代理商,本次營銷活動實際跟隨的是192家”,我想表達能跟上營銷節奏的代理商比例過少,我們需要採取更多的措施、方法讓大家跟上節奏。當時我不懂什麼叫評價條目和評價標準,也沒有考慮過接收者的思維方式,於是營銷負責人理解為“有這麼多家代理商,活動卻只是不到三分之一參加,營銷活動失敗,我的能力被質疑……”。


高杉的書中把信息分為三種:

記述信息——描述事物的情況和現象本身;

評價信息——表達某一情況或現象的好壞;

規範信息——要求事物應有的狀態以及人該採取的行動。


”我們現在開發了600家代理商,本次營銷活動實際跟隨的是192家”是記述信息,通過這則記述信息,我想傳達的是規範信息“我們需要採取更多的措施、方法讓大家跟上節奏”。


我說的是“記述”信息,對方以為在“評價”,而且是壞評價……如果我懂得信息的這些知識,事先考慮到對方心中可能存在的評價條目和評價標準:“營銷活動成果的好壞由代理商參與數量決定”是評價條目,評價標準“實際參與營銷活動的代理商不到三分之一,營銷活動沒有做好”。我就不應該傳遞這樣的記述信息,或者不僅僅傳遞這樣的記述信息。


接收者之所以會將記述信息解讀成評價信息,是因為解讀過程中存在評價條目和評價標準。而評價信息之所以被解讀成規範信息,是因為解讀過程中潛藏著行動原理。高杉建議:我們可以配合對方價值觀中的評價條目和評價標準,傳遞出記述信息,就能夠有效地達到目的(讓他自己做出好評價)。


只讀這一章已經覺得受益匪淺,可學可練的知識點很多,對我來說又是一本值得放在書架的實用型教科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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