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前退休”和提前領取勞動退休金

一、“提前退休”

早在建國初期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保險條例》就有關於從事過特殊工作“提前退休”的規定,一直延續至今達七十來年。允許“提前退休”僅是對從事特殊工作對勞動者的壽命有影響職業的勞動者而言。

這一規定的宗旨是照顧從事特殊工作勞動者的身體健康,早期的“提前退休”條件是“井下礦工或在低溫、高溫工作場所(累計10年)工作者”,“直接從事有害身體健康(累計8年)者”,“從事井下、高溫(累計10年),高空、特別繁重體力勞動(累計15年)或從事其他有損健康(累計8年)的工人、職員”。

到《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國發[1978]104號的規定“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55週歲,女年滿45週歲,連續工齡滿10年的” ,並且還規定了“本項規定也適用於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幹部”。

再到《關於制止和糾正違反國家規定辦理企業職工提前退休有關問題的通知》(勞社部發[1999]8號)的規定從事高空和特別繁重體力勞動的必須在該工種崗位上工作累計滿10年,從事井下和高溫工作的必須在該工種崗位上工作累計滿9年,從事其他有害身體健康工作的必須在該工種崗位上工作累計滿8年。等等。

二、“提前退休”對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衝擊

“提前退休”經常被人提到,實際中“提前退休”是在被有些人濫用著,平均退休年齡只有54歲是一個很好的證明。

參看建國以來國家關於(基本)養老保險的文件、政策、法規,從其中的規定分析,基本是按從事過有損害、傷害身體健康的工種“提前退休”。隨著科學技術的進步和勞動條件的改善,不但“提前退休”的年齡可以從男55週歲,女45週歲提前到男50週歲,女40週歲,而且“提前退休”的人員條件也放寬了(加之執行中隨便的放寬,如不符合“提前退休”的特殊工作條件和時間年限的、幹部或非幹部的、不符合距離“退休年齡”5年的規定等),“提前退休”的覆蓋面越來越大,給基本養老保險事業的發展造成了很大影響。

另外,國家公務員也規定可以“提前退休”:男年滿55週歲,女年滿50週歲,且工作年限滿20年的或工作年限滿30年的。為了鼓勵幹部“提前退休”,制定了一些優惠政策,按照年齡女的50週歲,男的55週歲可以提前離崗,享受在崗工作人員待遇,甚至是有提升一個級別再“退休”的。不足“退休年齡”的,工齡滿30年也可以“提前退休”(在企業單位的人員沒有達到“退休年齡”的是解除勞動合同下崗、失業,距離“退休年齡”還有5年以內的辦理內部退養),已經背離了對從事過特殊工作“提前退休”規定的宗旨,加之對推遲退休沒有激勵,不如正常退休,正常退休不如“提前退休”,對“提前退休”嚴重失察,使得人們的勞動熱情越來越低,想方設法的辦理“提前退休”。還有勞動者從事特殊工作的時間達不到規定十年八年就不能“提前退休”的不合理條件的存在,所以不僅我們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需要進行改革,“提前退休”的規定也到了該改革的時候了。

目前,我們國家“平均退休年齡”很低,“提前退休”人員的人數恐怕已超過真正實際應當“提前退休”的人員,在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人員中“提前退休”的人員佔有較大的比重,“提前退休”衝擊著基本養老保險制度。

從多支付和少繳費的角度來看,一個在北京市提前退休的人員對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的影響不少於10萬元。在過去的十來年,為配合國有企業改革和經濟結構凋整,先後出臺了一系列“提前退休”政策,並有許多人違規“提前退休”,實際“退休年齡”和“法定退休年齡”差距甚大,加之一部分退休養老人員領取高額(基本)養老金(即領取與參加社會勞動年限不相符的和與過去個人工資薪金收入掛鉤的(基本)養老金),造成“養老金缺口”等問題。

三、用“提前領取勞動退休金”對“提前退休”的改革

1.早期“提前退休”

早期“提前退休”規定提前5年退休,是在當時生產力水平(低)、勞動條件(差)、就業崗位(穩定)和工資水平(差距小)的情況下制定的,充分反映了當時的社會文明。但到現在,多年後的今天,隨著人類文明的進步和勞動條件的改善,社會生產力水平已經有了很大的提高,勞動者的勞動條件也有了(也應有)很大的改善,所以“提前退休”的規定需要重新規劃、規範。

基本養老保險制度要保持對“勞動者從事井下、低溫、高溫、高壓、高磁、高空、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有毒有害身體健康等特殊工作”,允許“提前退休”。但是,並不意味著能夠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2.改變按照工種“提前退休”

《全方案設計》的基本養老金的組成是分別領取的,建議改革“提前退休”的規定,根據特殊工作對勞動者壽命影響的程度重新精細規劃提前領取勞動退休金,制定“

提前領取勞動退休金年限”,按照領取勞動退休金條件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徹底改變按照所從事工作的工種“提前退休”領取基本養老金的辦法

要分清“特殊工種”和“有毒有害身體健康工作”:對於從事了“有毒有害身體健康工種”達到一定的年限就可以“提前退休5年”,而同樣從事過“有毒有害身體健康工作”沒有達到一定的年限就不能“提前退休”,這顯然是不合理的,也是不公平的。

3.“提前領取勞動退休金”的意義

用“提前領取勞動退休金”替換“提前退休”,是指在重體力崗位上和在有毒有害身體健康崗位上工作的勞動者允許在制定的“啟始領取勞動退休金年齡”之前領取勞動退休金,主要考慮的是工作環境和工作時間對人身體狀況的影響,有些工作是要縮短人的壽命的,參加社會勞動的時間越長壽命越短,所以“從事過特殊工作,未達到啟始領取勞動退休金年齡的勞動者可以提前領取勞動退休金

”這是公平合理的。提早領取勞動退休金不應當認為是特殊,而是特殊工作對人的壽命的影響的結果。

4.提前領取勞動退休金年限

在《全方案設計》中建議根據從事特殊工作對勞動者壽命影響的程度重新精細規劃“提前退休”:根據從事特殊工作對勞動者的身體損害、傷害的程度來制定“提前領取勞動退休金年限”領取勞動退休金替換“提前退休”的規定。

從事特殊工作的“提前領取勞動退休金年限進行累計計算,提前領取勞動退休金年限經由縣級以上機關認定”,要與勞動保護機構、環境保護機構來共同完成的。同時制定從事某些工種的性別、年齡、身體狀況限制,勞動者需要轉行從事其它力所能及的工作,例如男性高危工種的高空作業、女性公交駕駛員及繁重體力勞動等。

提前領取勞動退休金年限是根據從事特殊工作對勞動者的身體損害、傷害程度來制定,要先確定哪些是“有毒有害身體健康”的工種,再根據其對身體損害、傷害的程度來重新確定提前領取勞動退休金工種的級別,從而精細規劃確定從事過損害、傷害身體健康工作人員的“提前領取勞動退休金年限”,並嚴格執行之。

參數及參數值:

提前領取勞動退休金年限:

①根據從事特殊工作對勞動者壽命影響的程度制定,勞動者從事井下、低溫、高溫、高壓、高磁、高空、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有毒有害身體健康等特殊工作每年可以提前領取勞動退休金年限為1個月、1個半月、2個月、2個半月、3個月、3個半月、4個月、4個半月、5個月、5個半月、6個月(例)(其中3個半月、4個月、4個半月、5個月、5個半月、6個月為軍人準備)。

②女性勞動者每一個參加社會勞動年限有一個月(例)的提前領取勞動退休金年限。

能夠提前領取勞動退休金是因為個人有“提前領取勞動退休金年限”的累積,是個人一生當中從事過各種特殊工種時間的年限累積,可以使用也可以不使用“提前領取勞動退休金年限”,完全由個人決定。

5.制定提前領取勞動退休金年限改變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提前退休”觀念

勞動者領取勞動退休金要按照領取勞動退休金條件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徹底改變按照所從事工作的工種“提前退休”領取基本養老金的辦法。這也是寄予基本養老保險不要再分什麼城鄉,什麼貢獻,什麼身份,取消身份差別的限制,打破身份界限。因為按工種“提前退休”的辦法也是一種按身份獲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方法,如果這是公平的或是合理的,那麼按級別獲得不同的基本養老金也就是合理的了,那麼各種身份、職業的人都可以提出各自的獲得不同的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理由,這種“多軌制”顯然是毫無意義的。

不對“提前退休”人員採取減計基本養老金的辦法,但是,在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中的個人累計參加社會勞動年限不包括“提前領取勞動退休金年限

四、用“提前領取勞動退休金年限”解決一些問題。

1.關於給予女性勞動者“提前領取勞動退休金年限”的補貼

由於我們國家是發展中國家,女性就業比男性就業比較困難及身體差異,所以給予“女性勞動者每一個參加社會勞動年限有一個月的提前領取勞動退休金年限”規定。就中國國情來看,以鼓勵女性就業,應當有這樣的規定,因為這是合情合理的,也對國家和社會都會有利。

2.關於早期國有企業下崗人員給予“提前領取勞動退休金年限”的補貼

可以對改革開放初期的企業下崗人員給予一定的

提前領取勞動退休金年限,例如:實行“啟始領取勞動退休金年齡”後,給予從下崗時間到“啟始領取勞動退休金年齡”時,每年有一個月的提前領取勞動退休金年限的規定進行補償。

五、深入探索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允許領取勞動退休金的新思路

同時從事相應的職業可以獲得相應的提前領取勞動退休金年限,用於領取勞動退休金條件中將是必要的。應當明確,要想提前領取勞動退休金要先考慮自己的一生中參加社會勞動時間的多少和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高低及領取勞動退休金期限的長短,因為這是基本養老保險

由於公民有了提前領取勞動退休金推遲領取勞動退休金、重新再就業等情況,那麼,擴展一下思路:由於制定有

領取勞動退休金期限,可以改變基本養老保險的“提前退休”的觀念,即只要公民參加社會勞動就享有相應的“勞動保險”待遇,將“基本養老保險”視為“勞動保險”,包括領取勞動退休金待遇、失業待遇和工傷待遇等,只要參加社會勞動就享有相應的“勞動保險”待遇。探索領取勞動退休金應由本人提出申請,符合領取勞動退休金條件的,即:個人累計參加社會勞動年限大於最低參加社會勞動年限,就允許勞動者領取勞動退休金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將“退休”僅視為是暫時的。將領取勞動退休金和領取失業保險金的待遇模式、計算公式思路都是一樣的,即:均等分配。

————————————————202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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