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一期我與大家分享了《重疾定義(2020修訂版)》中較重急性心肌梗死的解讀,今天我繼續與大家分享-較輕急性心肌梗死這個新增的疾病定義,其在《2007年版重疾定義》中是沒有統一規定的,在一些重大疾病保險產品中對應的是輕症-不典型的急性心肌梗塞,但是各家保險公司對不典型的急性心肌梗塞的定義並不統一。此次修訂版中,對較輕急性心肌梗死的疾病定義做了統一的規範,也有助於避免後續在具體的產品層面因為定義描述不同引起不必要的麻煩。下面我就與大傢俱體分享一下較輕急性心肌梗死與較重急性心肌梗死的區別。
此次修訂版中:較輕急性心肌梗死與較重急性心肌梗死的區別主要是下圖黃色框內的理賠標準。
接下來我將給大家做逐一的解讀:
2020修訂版中,較重急性心肌梗死與較輕心肌梗死的本質沒有變化,都是急性心肌梗死,
區別在於嚴重程度不同。換句話說只有在確診急性心肌梗死情況下(這是大前提),接下來滿足理賠標準,才能得到理賠。此次修訂版中急性心肌梗死的診斷標準沿用2018年發佈的《第四版全球心肌梗死通用定義》,即1+1模式,換句話說必須滿足兩個必要條件才能確診急性心肌梗死,而這兩個必要條件即是上圖紫色下劃線的內容。
第一個必要條件:必須有典型的心肌損傷標記物的升降回落,即CK-MB/cTn升高和/降低的動態變化,至少一次達到或超過心肌梗死的臨床診斷標準。
第二個必要條件:因為這部分內容比較多,我給大家做了個分類,
1)2)3)三者滿足其中任何一條即可。1)症狀:缺血性胸痛症狀;
2)心電圖改變:新發生的缺血性心電圖改變、新生成的病理性Q波;
3)影像學證據顯示以下表現之一或以上:①新出現的心肌活性喪失;②新出現的局部室壁運動異常;③冠狀動脈造影證實存在冠狀動脈血栓。
所謂的1+1模式就是:心肌損傷標記物的升降回落+1)2)3)中的其中一個,滿足這兩個條件即可確診急性心肌梗死。(核心知識點!)
接下來大家跟我一起看一下較輕急性心肌梗死與較重急性心肌梗死的區別,即下圖所示:
而大家要了解“較重急性心肌梗死的給付標準”是什麼?是下面的6條:
(1)心肌損傷標誌物肌鈣蛋白(cTn)升高,至少一次檢測結果達到該檢驗正常參考值上限的 15 倍(含)以上;
該指標可以通過實驗室化驗獲取。
(2)肌酸激酶同工酶(CK-MB)升高,至少一次檢測結果達到該檢驗正常參考值上限的 2 倍(含)以上;
該指標可以通過實驗室化驗獲取。
(3)出現左心室收縮功能下降,在確診6周以後,檢測左室射血分數(LVEF)低於50%(不含);
該指標可以通過進行心臟彩超獲取。
(4)影像學檢查證實存在新發的乳頭肌功能失調或斷裂引起的中度(含)以上的二尖瓣反流;
該指標可以通過心臟彩超/介入性左心室造影兩種手段獲取。
(5)影像學檢查證實存在新出現的室壁瘤;
該指標可以通過心臟彩超/介入性左心室造影兩種手段獲取。
(6)出現室性心動過速、心室顫動或心源性休克。
對於室性心動過速、心室顫動可通過心電圖獲得,重點:一旦出現(6)中的任意情況,會危及生命,需要搶救治療。
關於棕色框內的部分是該疾病定義不能賠付的情況,在上一期較重急性心肌梗死的解讀中,已經給大家做了說明,在這裡就不贅述了。好的,這就是今天與大家分享的內容,我們下期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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