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起令人氣憤的交通違法行為
違法變道
絕對榜上有名
不僅如此
違法變道
也是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罪魁禍首之一
稍有不慎,瞬間車毀人亡
看看這些可怕的事故!
違法變道令人猝不及防
讓正常行駛的車輛陷於危險之中
案例回顧
2020年3月5日19時許,廖某生駕駛車牌為贛B6***W的轎車行駛至龍南縣龍南鎮龍翔大道路段時,因變更車道行駛,與廖某金駕駛的蘇F***9號牌轎車發生碰撞,造成雙方車輛受損的交通事故,所幸無人員受傷。
責任認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四十四條第二款“在道路通方向劃有2條以上機動車道的,變更車道的機動車不得影響相關車道內行駛的機動車正常行駛”之規定,廖某生承擔該事故全部責任。
事故現場監控
去年9月1日,在贛州石城,也發生了一起因為違法變道引發的道路交通事故。
2019年9月1日11時41分許,賴某駕駛小型汽車途經石城縣琴江鎮振興大道時,與羅某駕駛的小型汽車發生碰撞,造成兩車受損、交通護欄損毀的交通事故。
經調查,當事人賴某違法變道是造成本次事故的根本原因,負本起事故的全部責任。
以下6種違法變道行為較為常見
一次變換多條車道行駛
變道至非機動車道行駛
不打轉向燈突然變道
直行綠燈時,在路口直行車道變道左轉
變道逆向車道行駛
直行車道強行變道至左轉車道
那麼,如何正確安全變道呢?
變道之前必須打轉向
變道之前,及時打轉向燈向其他車輛示意,是駕駛員必須養成的良好習慣。記住一點,只要車輛的行駛軌跡發生變化,就要打轉向燈示意。根據《江西省實施辦法》 規定,機動車變更車道時,應當提前一百米至五十米開啟轉向燈,在高速公路上提前一百五十米至一百米開啟轉向燈。
觀察前方和側後方車輛
除了觀察後視鏡之外,我們還要快速觀察車輛兩側盲區是否有其他車輛接近。在確保周圍情況安全後,就可以準備變道了。
緩打方向,迅速變道
變道時猶猶豫豫會影響自己和他人的判斷以及行車節奏,反而更危險。因此,在確保安全後,我們變道時就要果斷迅速,變道過程中的車速不應降低,而是要保持勻速或稍稍加速。
不要跨越多條車道
在一些多車道的道路上,有一種變道行為看上去很“霸氣”,車子從最外側車道開始變道,然後跨越中間車道,最後斜插進最內側的快車道。這種一次跨越兩三條車道的變道行為非常危險。所以,最安全且正確的做法是,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每次變道只變更一條車道。根據《江西省實施辦法》規定,不得一次性變更兩條以上機動車道,但符合交通信號要求的除外。
也就是說,正確變更車道要牢記“一燈二鏡三方向”,即變道前要提前打轉向燈、注意觀察前方及側後方車輛,變道過程中要緩打方向,安全果斷變道。
關於如何變更車道,法律法規也是有明確規定的:
普法時間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第四十四條第二款 在道路同方向劃有2條以上機動車道的,變更車道的機動車不得影響相關車道內行駛的機動車的正常行駛。
第五十七條 機動車應當按照下列規定使用轉向燈:
(一)向左轉彎、向左變更車道、準備超車、駛離停車地點或者掉頭時,應當提前開啟左轉向燈;
(二)向右轉彎、向右變更車道、超車完畢駛回原車道、靠路邊停車時,應當提前開啟右轉向燈。
《江西省實施辦法》
第三十七條 機動車變更車道時,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提前一百米至五十米開啟轉向燈,在高速公路上提前一百五十米至一百米開啟轉向燈;
(二)不得一次性變更兩條以上機動車道,但符合交通信號要求的除外;
(三)同方向行駛左右兩側車道的車輛向中間車道變更時,左側車道的車輛讓右側車道的車輛先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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