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河檢察: 兩兄弟扯皮,親侄兒故意傷害親叔叔實在不應該


近日,沿河土家族自治縣人民檢察院以涉嫌故意傷害罪批准逮捕犯罪嫌人任某明。

案情回顧: 沿河自治縣某村村民任某會、任某乾倆兄弟因故發生糾紛,2019年11月11日,任某會準備用農藥破壞任某乾耕種在爭議地裡的農作物,為此雙方發生衝突、抓拉。在此過程中任某乾用溫水瓶裝的熱水潑向任某會,造成任某會左面部組織損傷。任某會兒子任某明趕到現場持木棒對任某乾進行段打,致任某乾右邊胸部多根肋骨骨折、左上肢尺骨粉碎性骨折。經鑑定,任某乾右邊胸部肋骨骨折損傷為輕傷二級,左上肢尺骨粉碎性骨折損傷為輕傷一級。

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檢察官普法:犯罪嫌疑人任某明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輕傷,其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規定,涉嫌故傷害罪。法定刑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投或者管制。

檢察官提醒:中國有句老話叫“打斷骨頭連著筋”,一家人終究是一家人,再深的仇怨也抵不過血濃於水的深情,應該珍惜親情。親人之間如果發生糾紛,應該通過溝通協商、請求政府調解或向人民法院起訴等方式解決,大打出手不但不能解決矛盾糾紛,而且會違法犯罪,觸犯刑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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