妨害疫情防控,144人被逮捕、182人被起訴!

境外返回隱瞞旅行史,拒不接受隔離觀察措施,如何處罰?冒充防疫人員登門入室搶劫2000元,為何會判刑十一年?微信裡搞口罩詐騙的那些傢伙抓到了沒有?

你所關心的這些問題,今天的這場發佈會統統給你答案。

妨害疫情防控,144人被逮捕、182人被起訴!


4月9日上午,江蘇省檢察院、江蘇省公安廳聯合舉行新聞發佈會,向社會通報依法懲治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違法犯罪情況,並公佈10起典型案例。省檢察院黨組副書記、副檢察長王方林,省公安廳黨委委員、副廳長陳旭發佈相關情況。省檢察院黨組成員、政治部主任朱建華主持發佈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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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查處涉疫刑事案件3399起,

提起公訴159件182人

據通報,

新冠肺炎疫情發生以來,全省檢察機關、公安機關堅持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維護穩定,對妨害疫情防控的各類違法犯罪,始終以“零容忍”態度從嚴打擊,依法懲處,有力保障疫情防控工作順利開展,維護社會秩序和平安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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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發生之初,

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書記王立科到省檢察院調研指導工作,推動省公、檢、法會簽了依法懲治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違法犯罪的紀要文件,明確對涉疫情案件辦理的法律適用、定罪量刑標準及刑事政策把握。

省公安廳

迅速進入戰時狀態,成立由副省長、公安廳長劉暘總負責的疫情防控維穩工作領導小組,建立8個實戰專班,執行最高等級勤務機制,全面形成嚴打嚴防嚴管嚴控的高壓態勢。

省檢察院

成立了以劉華檢察長為組長的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全省三級檢察院均成立涉疫情防控檢察業務指導工作領導小組,專班專門辦、領導帶頭辦,確保依法從快從嚴辦理涉疫情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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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據顯示:

1月下旬以來,全省公安機關共立案查處涉疫刑事案件3399起,依法採取刑事強制措施2854人;查處涉疫治安行政案件11248起,依法行政拘留2249人。截至4月7日,全省檢察機關共提前介入涉疫情防控案件490件754人;受理審查逮捕150件178人,批准逮捕128件144人;受理審查起訴197件234人,提起公訴159件182人,認罪認罰適用率97.8%,確定刑量刑建議提出率91.2%;法院一審判決91件102人,其中,99人未上訴,一審判決服判率97.1%。

各地檢察機關廣泛開展檢察官進社區、助力網格化防控工作,全省三級檢察院平均每天有1800餘名檢察人員參與地方疫情防控工作,累計已有4.6萬餘人次參與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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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口罩類詐騙、製假售假案多發,

網絡不是法外之地

從罪名上看,主要集中在妨害公務罪、尋釁滋事罪、製假售假類犯罪、詐騙罪、非法收購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等。其中,網購口罩類詐騙,生產、銷售假口罩、假防護服、假額溫槍等製假售假類犯罪最多,兩類犯罪共佔檢察機關提起公訴案件總數的65%。

從犯罪手段看,信息化、網絡化特徵明顯,傳播速度更快,危害範圍更廣,社會危險性更大。如徐州市雲龍區檢察院辦理的曾某詐騙案,司法機關加強協作配合,運用技術手段及時提取、固定曾某通過QQ、微信發佈的虛假貨源信息、口罩圖片、視頻等電子證據,查實其騙取江蘇、廣東等多地被害人134萬元的犯罪事實,最終曾某因犯詐騙罪獲刑十三年。

省檢察院針對疫情期間製售假口罩案件增多的實際情況,在專題調研的基礎上制定出臺了辦理生產、銷售假口罩類案件的意見,為統一類案處理標準提供了依據。

省檢察院共批准立案生產、銷售假口罩等涉疫情類民事公益訴訟案件

76件,讓違法犯罪者在被刑事追責的同時,不讓其經濟上得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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準確把握法律政策界限

依法防控精準打擊犯罪

王某某從武漢返回淮安區家中,先後2次出入公共浴室。被確診為新冠肺炎。被隔離治療期間,因王某某的隱瞞行為造成68人被隔離。

2月14日

淮安市公安局淮安分局以王某某涉嫌妨害傳染病防治罪立案偵查

2月24日

淮安區檢察院受理審查起訴。省、市檢察院分別指派員額檢察官同步實體審查,認為王某某在剛被隔離治療時,其病情趨重,精神、心理狀態與身體狀況均較差,不能排除前兩次調查時王某某存在記憶不清晰的現實可能,從存疑有利於被告人原則角度出發,應以防疫人員第3次調查時間作為認定王某某隱瞞行為的起始日期,因此將該日期之後的68人被隔離情況評價為王某某隱瞞行為造成的直接危害後果。

3月20日

淮安區檢察院以王某某涉嫌妨害傳染病防治罪向淮安區法院提起公訴,最終法院判處王某某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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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堅持依法打擊的前提下,公安和檢察機關高度重視案件質量把關,確保精準適用法律、準確打擊犯罪。省檢察院制定下發了《江蘇省檢察機關涉新冠肺炎疫情刑事案件審查把關工作細則》,明確對涉疫情案件三級把關、兩級備案、同步審查的工作機制,確保上下聯動,依法打擊、形成合力。截至目前,省檢察院共對159件案件同步審查,對35件重大疑難案件重點把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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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力復工復產

加強特殊人群保護

黃某詐騙案的被害單位系火神山、雷神山建設項目供貨商,檢察機關提前介入後,配合公安機關及時梳理資金流向,挽回企業全部損失,並向企業贈送《復工復產知識問答》,最大限度減少犯罪對企業的損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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積極履行法律監督職責,對影響企業復工復產、損害企業和職工合法權益的行為及時予以糾正。如淮安市淮安區檢察院針對某民營企業反映的超標查封問題,及時與申請人、法官取得聯繫、瞭解案情,發出執行監督檢察建議,並與執行法院協調配合,對超標凍結的賬戶資金1300餘萬元解除凍結,該公司迅速用以復工復產。

加強對疫情期間特殊人群的關愛,省檢察院下發《關於做好疫情防控期間“困境兒童”“留守兒童”等權益保障工作的提示》,指導各地在疫情防控關鍵期,及時做好睏境和留守未成年人保護工作。針對辦案中發現的冒充老師進入學生家長群騙取費用的現象,組織對全省類案情況進行梳理,專門召開新聞發佈會,向學生家長髮出防網課詐騙提示,並向省教育廳制發提醒函,取得良好社會效果。

結合辦案中發現的問題,及時制發檢察建議,助力疫情防控工作大局。蘇州市虎丘區檢察院在辦案中及時發出檢察建議,偵查機關將查扣涉案物品中的13萬餘瓶合格抑菌噴劑發還給蘇州某生物科技公司,該公司將其捐贈給疫情重點地區,從接到申請到發還扣押的合格噴劑,僅用時三天。


文字:宋世明、徐紅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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