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亮心燈,托起“太陽”——記全國“青少年維權崗”衡東法院少年法庭女法官劉金良

湖南日報·新湖南客戶端記者 何金燕

他們,是犯罪少年,渴望重生;他們,是折翼天使,希冀飛翔。

法官用愛點亮心燈,助失足少年迷途知返,幫受傷女孩重鑄希望。

2019年,衡東縣人民法院少年法庭被共青團中央授予全國“青少年維權崗”榮譽稱號。

4月上旬,春暖花開,記者走進這個少年法庭,採訪該庭唯一的員額法官劉金良,記錄她托起“明天的太陽”的故事。

點亮親情之燈,法庭教育挽救失足少年

劉金良的辦公室養了13盆花草,工作累了,她總會盯著這些草木細看,“每一株植物都很美,何況原本真善美的孩子?”

去年8月,劉金良辦理一起未成年人尋釁滋事案,16歲的小軍和同學鬥毆,被訴至法院。

小軍跟著奶奶長大,父母常年在外務工。劉金良想挽救這個男孩,多次打電話請小軍父母出庭。庭審當日,小軍父母來了,但母親竟然在庭上和兒子大吵起來,還要求法院判兒子實刑,“這樣的兒子,我管不了!”

“別讓奶奶知道了,怕她傷心。”庭上,小軍突然落淚。

“他孝順奶奶,又豈會對父母沒感情?父母要給孩子有效的陪伴,不是物質滿足,更不是說教和監督……”法庭教育階段,劉金良耐心地做小軍父母的思想工作,又開導小軍對父母多些包容和理解。最終,一家三口打開心門,母子關係緩和,小軍判了緩刑。

接過判決書時,小軍抱著媽媽痛哭悔悟,“沒想到還有改過自新的機會。走過的歪路,我不會再重來。”

這起看似簡單的案件,挽救了一個孩子,修復了一個家庭。

“少年法庭案件特殊,法槌連著沉甸甸的責任。我的左手是愛心,右手是法律。”劉金良告訴記者,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審判,不能僅坐堂問案,必須將審判工作從法庭延伸到庭前和庭後。每次審理這類案件,她都會精心準備法庭教育,找準感化點,根據每個案件、每個人的不同情況,量身定做幫教詞。她曾多次把被告人說哭,也讓自己淚流滿面。

近年來,衡東法院在審理涉少刑事案件中,堅持“教育為主、懲罰為輔”原則,創新案件審理機制,挽救了一批失足少年。

點亮希望之燈,幫受傷女孩重新振作起來

“阿姨,我是小慧,我和媽媽吵架了,她把我(受辱)的事情告訴了爸爸和奶奶……”前不久,劉金良收到一名案件被害人發來的信息。

“小慧,爸爸和奶奶都是你最親的人……謝謝你對阿姨的信任,現在大家都在抗擊疫情,一切都會好的……”劉金良連回三條信息,安撫小慧波動的情緒。

在小慧受害案中,被告人鄧某是一名95後,搶劫小慧的手機後起了色心。去年10月,鄧某因犯強姦罪和搶劫罪,被衡東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0年。

去年11月中旬,劉金良去送裁判文書,第一次見到12歲的小慧。

不管劉金良怎麼尋找話題,小慧都低頭沉默。劉金良掏出精心挑選的幾本青少年讀物,遞給小慧,又打開判決書,講解案件判決的原因,“你可以叫我‘法官媽媽’,也可以叫我劉阿姨。等你長大了,也可以學習法律,從事和阿姨一樣的工作……”

“真的嗎?我也能當法官?”小慧終於開口說話,眼中閃爍著光芒。自那以後,她時常給劉金良打電話,或彙報看書的心得,或請教生活中遇到的困惑。在劉金良的持續鼓勵下,她在人生的道路上重新振作起來。

“我要對自己的案件負責,也要對這些孩子負責,不管他們是被告人還是被害人。”劉金良說,她是從前輩手中接過接力棒,延續這份使命和擔當的。

早在2012年,衡東法院就成立了“法官媽媽”愛心團隊,除了對涉罪青少年提供暖心幫助,到現在還資助了300名貧困學生。現已退休的劉湘雲就是“法官媽媽”的一員,先後榮獲“全省法院辦案標兵”“全省創先爭優優秀共產黨員”“全國政法系統優秀黨員幹警”等稱號。

點亮引航之燈,讓涉罪未成年人重獲新生

每判決一起涉少刑事案件,劉金良都會心痛地送犯罪少年進監獄,服刑期滿又接他們出來,“我記得他們重生的日子。”

有人不解地問劉金良:“案子判了不就行了,為什麼要操那麼多心?”

“未成年人進了監獄,出來後重新犯罪的可能性很大,必須跟蹤回訪、幫扶教育。只有這樣,失足少年才會越來越少。”劉金良說,這些暫時掉隊的失足少年,法院不能撒手不管,要像醫生對待病人、教師對待學生、家長對待子女一樣,多點耐心、細心和真心,“只要孩子們需要,我願意永遠做一個傾聽者、疏導者和守護者。”

記者瞭解到,衡東法院對未成年犯走訪、回訪率達95%,所在地區未成年犯重新犯罪率不到2%。

“少年審判是刑事審判工作的特殊領域,也是情、理、法碰撞最激烈的地方,每一起案件都牽動著幾代人的幸福和未來。在少年法庭,審判不是唯一的目的,讓這些少年迷途知返、重鑄希望,才是法官最終的願望。”衡東法院院長肖海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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