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過世後,沒過戶的房子繼續住會有啥後果

在中國人的傳統觀念裡,老人家的財產只要沒有特定立下遺囑,默認去世後都是留給他們的子女,所以在世時一般也不會去考慮資產分配的事,但現在人們的經濟和法律意識都在強化,有些常識提前知曉,不僅有利於家庭和諧,也能切實為子女減輕經濟上的負擔。

比如房產過戶這件事,很多人覺得房子作為一個家庭最值錢的財產,去世後自然傳承給下一代理所應當,不需要繳納什麼費用,然而這只是站在情理的角度,從法律層面講還需要辦理相關手續,完成一系列的檢查、繳費後,才能真正踏實地入住。

父母過世後,沒過戶的房子繼續住會有啥後果

一、過世後繼承

法定繼承是指被繼承人死亡後的規定繼承,所以我們只從過世後的層面來說。繼承分為法定繼承和遺囑繼承。遺囑繼承只要不出意外一般是會根據老人的意願處理房產,並且沒有順序問題;而法定繼承有一定順序,不一定只由子女來分,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以及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由於第一順序繼承人都有份,所以比較容易產生糾紛。

辦理步驟相對簡單,首先準備好父母生前的戶口、死亡證明及相關證件材料,繼承人拿著遺囑去辦理繼承公證書,然後到房管部門辦理繼承登記,把所有資料遞交專業機構進行嚴格審查,審核通過後才能得到房子屬於自己的證明。還需要找專業人員對房產價值進行評估,定價後需繳納一定稅金,我國暫未對遺產稅有相關收費標準,只需繳納公證費用,所以稅費支出還是比較低的。

看到這裡有人覺得手續複雜,認為自己不辦理手續還是可以繼續住在父母的房子裡,雖然不過戶也可以居住,但實際上你並沒有拿到房子的產權,也就是說無法將房子出手或做其他交易,因為這不合法。如果遇上房屋拆遷,因此拿不到拆遷補償,到時候才知道後悔。

二、在世贈與

很多父母在世時就想把房子早做打算早留給子女,以免日後與其他有權繼承人產生糾紛,大家常常認為送給別人的東西就不需要交任何費用了,但這是房產,當然不一樣。手續相對簡單,只需簽署確認書、辦理贈與公正、房產評估、繳納稅費。

三、在世買賣

房屋買賣就是父母把房子賣給子女,父母作為房子的產權人,有權處置自己的資產,包括賣給任何人,牽扯了買賣,當然就要繳納各種稅費,不過不用像贈與交16萬那麼多,因為這裡變成了二手房買賣,費用跟房子面積大小、房子多數、房產證時間三方面有關。如果房子90平米以下、滿五年且是唯一房產,契稅只需繳納1%,營業稅和個稅可以免徵。

四、總結:哪種方式最划算省錢

細看上述三種方式不難發現,遺囑繼承方式最省事也最省錢,只是獨生子女還好,如果家裡的子女較多,可能為分割繼承問題大打出手反目成仇,如果想以和為貴避免此類事情發生,儘可能在老人在世時坐下公證。如果選擇生前過戶,房產擁有超過五年,可以免交營業稅和個人所得稅,使用買賣過戶的方法更省錢,如果是五年以內的房子,則選擇贈與過戶方式比較合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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