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錫立交橋側翻 各方應負什麼責任?

事件回顧:

10月10日,江蘇無錫一座立交橋,發生橋面側翻事故,事故造成3人死亡,2人受傷。當天晚上六點,312 國道往上海方向,無錫錫港路上跨橋段發生橋面側翻事故。正對高架的一臺行車記錄儀,拍攝下了大橋倒下的瞬間。橋面重重摔在地上,橋體截斷數輛汽車的車身與去路,恰好落在一輛正準備穿橋而過的藍色三輪機動車前。經現場搜救確認,事故造成3人死亡,2人受傷。好好的橋怎麼會翻下來?根據無錫發佈,上跨橋側翻系運輸車輛超載所致。據瞭解,事發點附近有一個鋼材市場,常有全國各地的車輛到此拉貨。現場散落在地上的熱軋卷板的合格證上顯示,重量為28噸,同樣規格的鋼卷有6個。這樣算下來,這輛荷載49噸的運輸車超載至少三倍。通常來說,這種大貨車,是不能上高架或者橋樑的,萬一上去,也應該馬上監控到,讓他們儘快下橋。目前,涉事運輸企業老闆已被警方帶走,事故還在進一步調查中。


1、大貨車超載上橋,違法了什麼法律法規?需要面對的是什麼處罰?誰來承擔這個責任?

2、事故造成了3人死亡,2人受傷。雖然現在事故還在調查,不過,如果事故原因確定是超載。刑事方面,運輸企業老闆和司機是否構成了交通肇事罪?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有何區分?

3、至於被損毀的車和車內的人,突然被橋樑倒下壓垮。這個損失,從民事角度,涉事企業和司機是不是需要承擔,死傷者的民事賠償責任和毀壞公共財物的相應賠償。這個部分,保險可以賠償嗎?

4、類似的城市高架橋側翻事件,不止一起,杭州的情況是,所有大貨車不準上高架的,這次無錫超載貨車可以暢通無阻開上高架,公路管理機構、公安交通管理部門這些政府職能部門要承擔什麼樣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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