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漂女孩被“骗孕”生子,夺子之路困难重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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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漂女孩被“骗孕”生子,夺子之路困难重重


01.案件经过

今年的5月份,一位未婚妈妈在微博中讲述了自己的经历。 2016年5月份,魏圆圆与男友崔文因工作上的合作关系相识,并逐渐发展成了情侣关系。恋爱初始男友浪漫至极,每天嘘寒问暖,还用明信片表达爱意。

直至2017年2月份,魏圆圆发现自己怀孕了,双方的婚事也逐渐提上日程,双方父母敲定了4月份两人就去领证结婚,魏圆圆也搬进了崔文家中共同生活。随着时间的推移,肚子慢慢大了起来,但是崔文还是对婚事只字不提,聊到结婚话题就以各种理由搪塞。今天说亲戚去世,明天说申请绿卡不能变更婚姻状况,总之各种理由,魏圆圆很是担心,甚至想到引产,这时崔文又会说服她保住孩子。

2017年10月魏圆圆生下了一名男婴,但在孩子出生10天后她就在崔文的iPad里发现了他和其他女人的亲密合照,这个女人是崔文的前女友,魏圆圆知道崔文有个交往六年的前女友,最后因父母不同意而分开,但并未想到崔文会在其孕期出轨。

让人心寒的是孩子出生半年后,因为对保姆的不满以及对崔文孕期出轨的控诉,在一次争吵后魏圆圆搬离了崔家,孩子则留了下来。就这样双方矛盾不断激化,于是魏圆圆决定走司法程序,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2018年5月魏圆圆向法院提起诉讼。在这期间魏圆圆因崔家聘请的保姆照顾孩子不周致使小孩骨折,便在崔文及保姆带孩子到商场游戏区玩耍时,趁机偷抱走了自己的孩子,这也致使双方关系更加恶化,甚至发生了肢体冲突。

02.法院判决

随着事情的发展,法院也宣判了,最终法院判定由崔文来抚养孩子,主要理由有三点:

1.魏圆圆使用非正常手段擅自改变了孩子已形成的稳定生活环境,不利于其健康成长。

2.魏圆圆在居住环境、收入情况及时间充裕度等方面不如崔文优越。

3.孩子在由崔文直接抚养时,女方的探视权利基本可以得到保障,但自孩子被抱走后,崔文的探望请求一直被拒绝,法院认为将孩子判给魏圆圆,崔文的探视权利可能面临无法保障之虞。

这样的判决结果令魏圆圆无法接受,魏圆圆是“北漂”中的一员,没有北京户口,月薪1.7万元左右,而崔文是北京土著,月薪税前3.5万,在北京有多套房产及车辆。恰恰是因为这些差距及“北漂”、“未婚生子”、“出轨”等大家都关注的社会问题,集中在这一个事件中,让整件事情受到了热议。

03.案件解析

首先我们要明确的是,非婚生子女享有的权力与婚生子女是同等的,父母均应承担抚养的义务。那么对于两周岁以下的子女而言,一般随母方生活,母亲患有传染性或严重疾病,或是有抚养条件不抚养等原因的可以随父方生活。

而本案中魏圆圆身体康健,月收入1.7万元,孩子年仅一岁半,在母亲愿意抚养孩子的情况下,突破法律条文的规定,将孩子判给男方抚养,实属欠缺说服力。

且就本案的情况来看,一位女子为男方生下孩子,男方不履行承诺将女子娶进门,还在孩子出生后只要孩子却将孩子母亲拒之门外,甚至还向女子讨要孩子的抚养费。在这样的情形下还将孩子判给男方并要女方给付抚养费,如此判决过于无情,仅依据公平规则,谁的经济能力更好,生活水平更有利于孩子未来的发展,孩子就判给谁,这样完全规则化的审判结果,往往不一定是真正有利于孩子生长的。

对于一个一岁半的孩子来说,母爱是没有什么可以替代的,母爱也是不可或缺的,一个爱孩子,有能力抚养的母亲不应当被剥夺抚养权利。况在庭审过程中魏圆圆还提出“崔文工作出差频繁、父母年迈、只能依靠保姆照顾孩子”,将孩子判给经济条件好却无法正常陪伴给予孩子关怀的父方并未从根本上考虑孩子的需求。

孩子母亲的做法却有些激进但从一个母亲的角度也可以理解,无法自由的看到自己年幼的孩子,孩子又不能很好的被照顾,是位母亲可能都想将孩子带回自己的身边照顾。

当然对于一审判决魏圆圆已经提出了上诉,希望二审法院能够作出较为公正的裁判。

寄希望于我国的司法审判工作能够不仅基于法理,而是兼顾情理与事理,一份判决于法有据又不失常情,这样才能使各方心服口服,也能够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

04.法条链接

《婚姻法》

第二十五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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