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募基金經理兼管私募”放行 基金經理面臨兩難選擇

近日,中國基金業協會發布《基金經理兼任私募資產管理計劃投資經理工作指引(試行)》(下稱“《指引》”)。《指引》中規定,符合條件的公募基金經理可以兼任私募資產管理計劃投資經理(下稱“投資經理”,或“專戶基金經理”)。

此前,按規定,公募基金經理不得兼任投資經理(即專戶基金經理)。

業內人士認為,指引的出臺將對基金公司的組織架構、投資體系、人員管理、合規風控等方面產生深遠影響。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瞭解到,已有部分基金公司開始行動,但也有基金公司仍在觀望。

“這個規定現在已經開始推進了,有一些專戶的招標開始考慮讓公募的基金經理參與。”4月15日,一家大型公募基金經理表示。

“我們公司最近在討論這個事,但沒有真正動。因為指引規則還有些不明確的地方,後續還需要監管部門對細則解釋,否則目前我們還是操作不了。”一家上海基金公司人士介紹。

“規定為基金經理鬆綁了,不過目前我們專戶基金經理和公募還是分開的,目前沒有打算兼任,因為我們專戶主要是量化對沖的絕對收益產品,跟公募的相對收益產品還是有差異,沒法兼任。”一家深圳基金公司人士說。

規則變了

“作為公募基金公司,我們歡迎基金經理兼任專戶基金經理的新規,因為其實客戶一直有這樣的需求。”一位基金業人士表示。“由於專戶基金經理業績不公開,名氣不大,有些大型的投資客戶詢問,能否找明星基金經理做他們的專戶產品基金經理。但此前法規沒有放開,所以基金公司沒法接這類業務。”

此次《指引》明確規定,滿足條件的公募基金經理可以兼任私募資產管理計劃投資經理。具體條件包括5年權益類基金投資經驗、3年未受行政處罰、管理產品數量不超過10只等。

不過,規則雖好,操作卻不易,許多基金公司仍在觀望中。

“小基金公司發愁的是基金經理兼任投資經理需要‘5年權益類基金投資經驗’,大基金公司發愁的是‘管理產品數量不超過10只’。”基金公司人士陳靜(化名)說。

根據《指引》規定,同一基金經理管理的公募基金和私募資產管理計劃數量原則上不超過10只(完全按照有關指數的構成比例進行投資的產品除外)。

陳靜解釋,看起來《指引》新規會帶來行業很大變革,但實際上,明星基金經理大多管理著多隻公募基金,如果限制其只能管理10只,能兼管的專戶產品將很少,而對基金公司來說,就需要考慮,到底是讓明星基金經理掛公募合算,還是讓他掛專戶合算?

“基金公司都要算一筆賬:一隻專戶產品的規模往往只有3億-5億,甚至只有幾千萬,而明星基金經理發行一個公募爆款就有幾十億。讓明星基金經理兼管專戶產品不一定合算。”陳靜說。

基金經理們的選擇

基金公司需要算賬,那麼對公募基金經理而言,他們願不願意兼任投資基金經理呢?

“公募基金經理是否願意還是看個人意願和能力,不好一概而論。”一位績優基金經理向記者表示。

“如果是相對收益的專戶,跟現有公募差異不大,現有策略可以複製,會相對容易一些,如果是絕對收益的,難度會大一點。”上述基金經理說。

另一位基金人士也表達了同樣的看法。公募基金和專戶基金有著很大的不同,公募基金大部分是追求相對收益,而專戶基金如同私募基金一樣,大部分追求的是絕對收益。

“在實際操作中,據我們觀察的情況來看,很難有一個基金經理同時擅長絕對收益和相對收益的投資風格,把兩者長期都做得很好。”

該基金人士舉例,專戶基金往往會在合同中規定,比如專戶基金下跌超過15%,就要強制清盤或撤資。

而公募卻是另一種風格。今年春節過後的第一天,滬指大跌7.73%,此外,3月市場大跌,公募基金跌幅超過10%的很多。

而專戶往往很難接受公募基金這種大起大落的投資風格。“我們的專戶客戶中,比如說信託類的客戶風險偏好比較高,想要高收益,能承受較大回撤。但從我們公司產品的佔比來看,這類客戶是少數,佔比不到20%。”

除了風格不一,對基金經理來說,做公募和專戶,收益機制也有所不同。

“專戶主要是提取業績報酬,公募主要是管理費,兩者收益不好比,畢竟激勵方式不一樣,只是如果兩邊都做,應該比只做一邊賺得多。”一位深圳的基金業內人士說。

不過,也有基金人士表示,專戶往往是按合同,比如說,超過8%收益按一定比例提成,“不過,真的拿到這筆佣金的投資經理是很少的”。

一位基金公司的投資總監明確表示,不希望兼任專戶基金經理。理由是一方面公司對此會比較敏感;另一方面“專戶要遞延收入,所以不會有特別大的激勵”。

根據《指引》要求,對兼任基金經理進行5年以上長週期考核並實行薪酬遞延,即不低於40%的收入遞延至少三年。值得注意的是,兼任人員遞延的收入並非限於與投資經理職務掛鉤的部分, 而是其作為基金經理、投資經理的整體收入。

這個規定,打消了不少公募基金經理兼任專戶基金經理的念頭。

但也有部分公募基金經理對兼任專戶基金經理有興趣。一位基金業內人士表示,部分沒有名氣的公募基金經理,管理的基金規模比較低,或許會更願意兼任專戶基金經理。 (編輯:巫燕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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